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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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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2、极微的定义?

3、如何破极微?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外境是粗色,粗色由细色(极微)组成。

极微都不成立,外境根本成立不了,不论是一、多、还是和合等。

 

2、极微的定义?

“极微”是有部对色法的表述:实有的色法,色法最小的单位,不可分,但可以堆积到大。

最小的极微有8个成分:地水火风、色香味触。

极微字刹那,色名时极少

极微微金水,兔羊牛隙尘

虮虱麦指节,后后增七倍

二十四指肘,四肘为弓量

五百俱卢舍,此八踰缮那

 

3、如何破极微?

如果极微有方分,极微就可以继续分,就不是最小的。

如果极微没有方分,N个极微在一起,也重合了,堆不出粗色。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答:因为“极微不成故”,极微都成立不了,所以不论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2、极微的定义?
答:有部认为组成色法的最小的不可分的单位,是实有的,是胜义谛,有八个成分组成,地水火风和色香味触。

3、如何破极微?
答:如果是有方分的,那就可以再继续分,如果这样的话,那就说明极微不是最小的单位。所以极微有方分不成立。

如果是无方分的,那不管多少个极微放在一起,都不会变大,那就堆不出粗色。

14课: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答:外境的粗色由细色(极微)组成。

因为实在的,有实体的极微根本不成立,所以无论外境体是一,还是多,是和合,还是合集,都不可成立。

 

2、极微的定义?

答:有部观点,实有的色法,不可分的最小单位叫极微,有地水火风色香味触八个成分组成。

 

3、如何破极微?

答:如果极微有方分,继续分就不是最小的单位。如果极微没有方分,上就是下,下就是上,聚的再多也是一个极微,哪怎么成山河大地。极微无方分,不能组成粗色。

第14课(唯识四组)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答:胜论派认为我们所见到的这个色身香味触,这种种的外境呢,是由很多的极微慢慢合成的,所以整个外境是一;因为它是由很多很多的极微慢慢集合成山河大地、日月星辰、还是一切的物质,都是由很多的极微所组合成的,那组合成之后它的体是一。

一切有部他们认为我们眼耳鼻舌身,这个五识所缘的是一个一个的极微,所以外境是由个别一个一个极微,这个极微是真实的,它成为我们五识所缘的对象,所以一切的外境呢,是由很多的极微形成的。

经部的说法是认为很多极微和合在一起,才能够成为五识所缘的这个外境,所以他是主张极微和合成为外境。就是说我们眼耳鼻舌身,所见的这个色身香味触,这种种外境是很多极微和合而成的,很多极微和合而成之后,成为这个和合相,然后我们这个五识才能够缘这些外境。

小部派认为极微是真实存在的,是最微细的不可再分割的细法。

而唯识宗认为所有的外境都没有,都是心识所现的,连外境都没有,怎么会有极微呢?

2、极微的定义?

答:在下部派中,极微是组成物质的最小单位,是物质分割到再无法分割下去的最微细的色法。

3、如何破极微?

答:破极微就用有方分和无方分所破。如果极微有方分,就可以继续分割,就违背了下部派极微是最微细的不可再分割的色法的论点。

如果极微无方分,那成千上万的极微堆积在一起,只能重叠成一个极微大,就不会有粗色,所以极微不成立。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答:胜论师外道:执外境是“一”。认为三千大千世界是一个整体,这种种的外境是极微组成的一个体。

旧有部认为:执外境是“多”。如色处等,体是多个法,执实有外境,由众多极微组成。

经部宗认为:执外境是“和合”。执外境是极微和合而成的。

新有部(顺正理师):执外境是“和集”。认为粗色是由多极微聚集而成的。。

唯识宗认为:外境非实有,都是心识所现,怎么会有极微。

2、极微的定义?

答:下部派认为极微是物质最小单位,分割到再无法分割下去的色法

3、如何破极微?

答:破极微用二种方法:有方分”和“无方分如果极微有方分,就可以继续分割。但下部派说:极微是最微细色,无法再分割的。这样就把下部派观点破掉了。

如果极微无方分,一个极微与千万的极微堆积在一起,只能重叠成一个大极微,这样就不成粗色了。所以,唯识说:“极微不成故”。极微都不存在的,那来的“一、多、和合、和集”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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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觉

唯识四组:慧名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答:大乘只用一个极微不成故,就破了胜论外道所执的外境是一;下部派所执的外境是多“极微和合”;以及外境是和合,和集。

 2、极微的定义?

 答:极微是指物质的最小单位,即物质一直分割下去,分割到无法再分时叫极微。最小的极微有8个成分:地水火风、色香味触。

 3、如何破极微?

 答:论主说:极微若有方分就还能分,不成极微;极微若无方分就不能堆成粗色,主张离开心以外没有极微。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答:

因极微不成立,故由极微构成的粗色“一”、“多”、“和合”不成立

2、极微的定义?

答:

有部色法的最小单位,实有色

由地水火风和色香味触8个组成

3、如何破极微?

答:

如果粗色是由极微组成,那极微就有方分,因需无数的极微组成粗色,那“外境是一”就不成立;

假如不承许极微有方分,那无论多少个极微组合在一起也是一个极微的大小,就不可能构成粗色,那“外境是多”及“外境是和合”也就不成立,粗色也不存在了。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答:因为 不管是一,还是 多,还是和合都建立在极微是实有色的基础上,现在唯识直接否定极微存在,就把以上的存在理由直接否定了。

2、极微的定义?

答:在下部派中 ,极微是实有色,是色法的最小不可分割极限,由地水火风和色香味触8个组成。

3、如何破极微?

答:由于极微被定义为不可分割,则可以问下部派极微是否有方分,即上下左右,前后六个方分,如果有方分,则极微就不是最小单位还能分割,就不是实有色。如果极微无方分,则所有极微会重叠在一起,无法构成粗色,外面的山河大地就不是极微构成。这种令其自相矛盾的提问破除极微的存在。

 

1,境是粗色,由极微所成,极微都不存在,何来的境是一、多、和合等。

2,有部的说法,实色,色法的最小单位,不可再分。

3,外境是由极微而成的,如极微有方分,必定有六粒和中间的一粒和合,再把它分开,中间的那个极微又成了六分。外境是一不能成立。如极微无方分,一粒和六粒同在一处,只有一个极微那么大,不了,成不了粗色,是见不到的。

1:唯识用“极微不成故”极微都没有了,所以不管是一,是多,是合,是集皆不成立
2:有部观点,极微是实有的色法,最小的单位是不可以分的,由地水火风和色香味触8个成分组成
3:有方分和无方分,如果极微有方分,那么继续分就不是最小的单位,有方分就不成立。无方分的话那么不管多少个极微堆在一起都不会变大,堆不出粗色,还是一样大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不论你的境是一是多,或是和合而成,和集而成,核心都是极微。而实有的极微是不成立的,故前面所言皆不成立。

2、极微的定义?

有部经部:物质(色法)分析至极小不可再分之单位,称无方分极微。俱舍论卷十二云:极微者,色之极少也。以一极微为中心,集合上、下及四方等六方之极微而成一团,叫微尘,集合七微尘,谓一金尘……如此辗转到一逾缮那,形成一个粗分的色法。

单独一极微不能成立,至少要由地水火风、色香味触八事俱生。

3、如何破极微?

唯识认为,极微是一个假法,实有的极微是不存在的。

极微有方分,那就表示还可以分,就是最小

若无方分,它的东边就是西边,南边就是北边,那就表示重叠堆在一起的,如此怎么堆也堆不出一个粗色。如此外道和下部派陷入两难境地。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因为无论境是一、是多、和合等都说是极微组成的,说极微是实有的色法,但是色法都不存在啊,所以极微也不存在,所以说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故。

 

2、极微的定义?

有部认为极微是最小的不可分的实有色法,是色法的最小单位,是胜义谛,由地水火风,色香味触组成。

 

3、如何破极微?

若极微有方分,那可继续再分,就不是色法的最小单位;

若极微无方分,六粒和一粒是同在一处,如果同在一处,那六十粒、六百粒、六千粒、六万粒都可以和一粒极微一样大,那也就无法组成粗色。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答:外境的粗色由细色(极微)组成。

因为实在的,有实体的极微根本不成立,所以无论外境体是一,还是多,是和合,还是合集,都不可成立。

 

2、极微的定义?

答:有部观点,实有的色法,不可分的最小单位叫极微,有地水火风色香味触八个成分组成。

 

3、如何破极微?

答:如果极微有方分,继续分就不是最小的单位。如果极微没有方分,上就是下,下就是上,聚的再多也是一个极微,哪怎么成山河大地。极微无方分,不能组成粗色。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任何一件事物,无论有情无情都是随因缘生灭,无一件事物是自然而生或固定不变,所以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2、极微的定义?
有部:极微是色法的最小单位,是实有的,是由地水火风色香味触组成。胜义谛。

3、如何破极微?

如果极微有方分,则可以再分下去,上下东南西北(6分),那就不是最小的色法。如果极微无方分,极微与等等极微同在一处彼此同叠,那粗色也就不成粗色了。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答:外人所执着外色是实在就是由最小的细色--极微组成,外境是一、是多、和合。大乘只用一个“极微不成故”的话,就统统都破了。因为“极微”这个原质不能成立。

2.极微的定义?

答:极微是有部说的不可分的色。说极微是实色,有质碍的实在的色法。有部认为极微实有,刹那生灭。极微是不可再细分的、最细微的物质粒子。刹那生灭,是地水火风色香味触四大四尘和合成的。

3、如何破极微

答:首先研究极微有没有,如果有,那极微有没有方向分位(上、下、四方)。如果有,那么就是中间有一粒极微、上、下、四方各有一极微,不就成了7个了么。如果这样就是还可以分,继续分,极微就不是最小的。

极微如果没有方分,决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若是两个极微全体都相接没有一部分不相接,那么,两个极微便合成一个去了。就是说两个极微和合在一起也只有一个极微大,三个极微和合起来,还是只能有一个极微大。推下去,六十粒、六百粒、六千粒、六万粒、上百千万个极微,也只有一个极微大,便永不会成粗色。说是粗色,便不会实有,说是细色,又说不通。所以外境,定非实有。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唯识说实有的极微都不成立,故不管境是一、是多,是和合还是和集都不能成立。

2.极微的定义?

下部派表述是:极微是实有的色法,是色法最小的单位,不可分。

最小的极微由八个组成:四大、色香味触

3.如何破极微?

如果极微有方分,那就可以继续分,极微就不是最小的,

如果极微没有方分,那极微全都重叠了,就堆不出粗色

三组华藏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答:外境是一:此是外道胜论师认为三千大千世界,是一个境,是一个体的。
中多:是旧有部认为:如色处等,体是多法,,为眼识等境。决定要有实在的法(实有众多极微各种为境):缘假的法,识不会生的,所以缘的这个境就很多,或应是多。
和合:是经部宗执外境是极微和合而成的。
和集:是新有部(顺正理师)认为粗色是和集而成。此和集是极微相资,各有一和集之相。
2、极微的定义?
答:极微是色的最小单位,是有部对色的表述:不可再分的色最小单位,如俱舍论中:(极微字刹那,色名时极少。)
3、如何破极微?
答:唯识宗认为:“极微不成故”。极微根本就不存在,何来“一”,“多”,“和合”,“和集”。一句话把极微破得干干净净。

三组德慧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因为以上外人都认为色法是极微组成的,极微不成立则以上说法皆不成立。
2、极微的定义?
极微是色法的最小单位,是实有的,是由地水火风色香味触组成。
3、如何破极微?
如果极微有方分,则可以再分下去,那就不是最小的色法。如果无方分,则多个极微无法聚合成粗色,即使能积聚,那所成的粗色也应该是无方分,如此则不可见。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不管外人认为境是一、是多还是和合等,都是由极微构成,但是因为极微本身不成立,所以上述皆不成立。

2、极微的定义?

极微是色法不可分的最小单位,是实有的,包含地水火风和色香味触。

3、如何破极微?

首先,极微要能合成粗色需要多个极微合在一起,如果极微有方分,比如中间有一个极微,那它的四方上下,应该有六个极微与它相合,这个极微就可以分成四方上下六分,就说明极微还可以再分,既然极微还可以分,那它就不是最小的色法单位。

如果极微没有方分,那么一个极微跟另外六个极微是在同一处,不存在六分相接的情况,他们完全重合,那么不管多少个极微合起来,都是一个极微那么大,不可能构成粗色。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答:外人所执着外色是实在的,外境是粗色,粗色由细色即极微组成。唯识(大乘)用极微不成立,破除境是一、是多、是和合等。

2、极微的定义?

“极微”是有部对色法的表述:实有的色法,色法最小的单位,不可分,但可以堆积到大。

3、如何破极微?

如果极微有方分,极微就可以继续分,就不是最小的。

如果极微没有方分,那么多个极微在一起,也重合了,堆不出粗色。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答:因为外境不能是独立单一的实体;外境不能由实有的“多”构成;而和合只是假名,无实自性。所以皆不可成立。

2.极微的定义?

答极微是实有最微细的不可分割的终极微粒,被视形物质(色法)的最小单位。

3.如何破极微?

答:如果极微有方分,则可以继续分,那就不是最小的单位。如果极微没有方分,那N个极微在一起,全都重合了,就堆不出粗色了。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答:外人执着外境是实有的,象胜论外道执外境是一。旧有部执外境为多。经部执外境为和合。新有部执外境为和集。而大乘只用一𠆤“极微不成故”来破除,不管你说这外色的体是一,多,和合或和集,这个原质不能成立,就好比树都没有,哪有果子结得多或少,还好吃不好吃哩!

2、极微的定义?

     答:极微是实有色法,是最小的单位,不可分割的小粒子。

3、如何破极微?

      答:如果极微有方分,它可以占空间有重量,那么它可以继续分,就不是最小的。如果极微没有方分,N个极微在一起,全都重合在一起也堆不出粗色。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极微不成故。

2、极微的定义?
有部对极微的定义:实有的色法,色法最小的单位,不可分,可以堆积到大。
最小的极微有8个成分:地水火风、色香味触。

3、如何破极微?
如果极微有方分(占空间、有重量),那么极微就可以继续分,就不是最小的。
如果极微没有方分,N个极微在一起,全都重合了,和一粒极微一样大,堆不出粗色。

六组觉珍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成立?
答:外境是粗色.粗色由细色(极微)组成。
因为“极微不成故”,极微都成立不了,所以不论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2.极微的定义?
答:极微是指物质的最小单位,如果物质一直分割下去,无法再分的时叫极微。最小的极微有八个成分地.水.火.风,色.香.味.触。
3.如何破极微?
答:如果极微有方分的,那就可以继续分,如果这样的话,那就说明极微不是最小的单位,极微有方分不成立。
如果无方分的说,那不管多少极微放在一起都不会变大,那就堆不出粗色。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答:圣论外道认为境是一,不可分割的,任何境都是一。

唯识宗不同意外人的观点,假如境是一的话,如:一个房子是一,有一人把一只脚伸进房子,那房子定会被填满才对,又如我把一粒花生放入房子,房子定满,可事实并非如此,可见境是一不成立;

有部说极微是多,是和合:极微是多,是和合都不成立,因为唯识宗人已经破了外人说极微是“一”了,连“一”都没有了,又何来的“多”与“和合”呢。

2、极微的定义?

答:有部认为极微是实有色,是色法中不可再分的最小单位,它是可以一个一个堆积的,从小堆积到大成为粗色的。

“极微”佛教里指色的最小单位,为色的不可再分的原素。《俱舍论》卷十二:"分析诸色至一极微,故一极微为色极少。" 五代 齐己 《山中春怀》诗:"心魂役役不曾归,万象相牵向极微。"《成唯识论》卷一,"诸瑜伽师。以假想慧。于粗色相。渐次除析。至不可析。假说极微。虽此极微。犹有方分。而不可析。若更析之。便似空现。不名为色。故说极微。是色边际。"这段可作为,佛学对名词极微的定义。

引申为最小单位的物质或指化学元素。 章炳麟 《无神论》:"鞞世师之说,建立实性,名为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九者皆有极微。我、意虽虚,亦在极微之列,此所谓唯物论也。" 章炳麟 《建立宗教论》:"若以物言,亦可执有边无边之见。所以者何?现有六十四种极微积为地球,推而极之以至恒星世界,此恒星世界极微之量果有边际乎,抑无边际乎?"

3、如何破极微?

答:在破极微之前,先来思考两个问题

1、极微有没有方分,如果有方分,会有什么问题 ?

假如极微有方分,那极微就可以继续分下去,分成六分,那么极微就不是最小单位了,可是有部、经部都认为极微是色法最小的单位,故此理不成;

2、极微有没有方分,如果没有方分,会有什么问题?

如果极微没有东南西北 四维上下,就变成无方分了,那如果极微是无方分,它就会重合在一起了,十个极微也会重合在一起,那它还是一个极微量那么大,一百个极微,一千个,一万个,甚至无量个极微也会重合在一起还是那么大。那它就是永远重合在一起,它就堆不出粗色了。可是小乘人又认为外境是由极微堆积成的粗色,这又是另一个矛盾了。

从这两个自相矛盾的问题当中,可见唯识宗人的见解是正确的,极微不成故。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答:为什么境是一不可成立,因为那些色等境并不是一。说多也不对,有部说眼识耳识所对的色等是极微,因为极微太小,看不到,这个不能成立。说和合也不对,很多极微[和合]起来的假色是虚妄、不实在的,不能做所缘缘,也不能成立,不论是一,或是多,或是和合等都是依靠极微来的,然而实在的、有实体的这么一个极微根本不能成立,所以一、多、和合等皆不成立。

2.极微的定义

答:实有的色法。是色法最小的单位,不可分,可以堆积到大,最小的极微有八个成分:地水火风,色香味触,有部对色法的表述。

3.如何破极微?

答:假使极微跟极微能够合,极微就不是最小。还有六分,这个六分又可以分上下、东西南北,又有六个分,还有方分,还可以分,那就不叫极微。假使一个极微是极小,没有六分,那多个极微堆拢来,还在老地方,还是一个极微那么大,不能堆出粗大的聚色来,极微合不成。因此极微有方分或无方分,极微都是不能成立的。

唯識5組——羅蘭

第14课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答:《唯识二十颂》用“极微不成故”来破除外人所执着外色是实在的。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有境是一实,二德、三业、四有等等,实中有九,谓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其中地水火风是极微,若劫坏时,此等不灭,散在处处,体无生灭,体非是一。用体非是一,破体唯是一。例如父精母血两两极微合生一子微,体唯是一,从他生故,性是无常,其子粗微,名为有分,如是展转成三千界。是多,多是多极微和合或和集,其一一极微,体是实有,合成阿耨,阿耨是假故,所以以上皆非实有。
2、极微的定义?
答:若劫坏时,此等不灭,体无生灭。极微无合,无分义成,(没有六分四方上下)无方分故,如阿拏色,如能量波(现代话说)。
3、如何破极微?
答:用“极微既无合…不由无方分”,来破外道所认为的“极微”。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有外人执细色(极微)是实有,是存在的,认为色法(山河大地等外境)是由细色的极微组成。

唯识说:离开心,极微是没有的。

极微都不存在,那境是一、是多、和合等都不可成立。

2、极微的定义?

是实有的,最小不可分

3、如何破极微?

有部、经部执极微是实有的。

如果极微有方分,那还可以继续分,就不是最小的;

极微无方分,就没有上下、四方,左边靠不到右边,右边靠不到左边,就不能和集,堆不出粗色;极微即使能和集,但和集岀来的境没有方分是不可能的。

唯识说:离开心无极微存在,这样就彻底把色法破掉。

1、为什么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可成立?

答:外人认为境是由极微组成。唯识认为:极微根本不成立,既然极微不存在,则境是一、是多、和合等皆不成立。

分别看,外道执境是一:认为极微合成的山河大地等是一个境、一个体。唯识破:山河大地,若离开组成的细色极微之外,是没有的。即若离开极微,色是一、一个体的境也就没有了。

有部:执外境是多极微。唯识破:若极微是实体,应能生五识。虽所缘的境有很多极微,但极微太小,根本缘不到,更不能生识,是多极微的境也不成立。

经部:极微是小的色看不到,所看到的是极微的和合。唯识破:极微合与不合体相并没有变,即使有再多的极微和合还是缘不到,故和合的境也不成立。

2、极微的定义?

答:据辞典:物质(色法)分析至极小不可分之单位,称极微。 其义即:极微是实有的色,是色法的最小单位。

3、如何破极微?

答:若极微有方分:就不是最小,六分上还可以再分东西南北上下六分,色法最小单位的极微就不成立。 若极微无方分:无重量、不占空间的极微,即使再多还是极微大,合不成粗色,故极微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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