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课
引用于 小景 在 2024年12月23日, 下午11:581、答是不是佛法以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或者加上第四个有漏皆苦来鉴别。此四者以外道之智慧难以真实通达,故如是佛法则应该具备此等法印。
2、有部对于二谛的安立,如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比如瓶子可以被打碎,变成一块块碎玻璃,失去瓶之观念,即是世俗谛。如一法用观慧分析后不会失去原有观念,则是胜义谛。如青等色。
经部的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此安立不仅和有部有差别,和大乘二宗也正相反。
3、如果极微有方分,则极微就能继续分割下去,能拆分下去则极微就不能是实有,仍然是一个假有法。如果极微没有方分,极微就没有办法集合成为一个粗色,那么我们看到的粗色又怎么来的?不论极微有方分还是没有方分,极微都不可能是实有,也不会是万物的第一性。
1、答是不是佛法以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或者加上第四个有漏皆苦来鉴别。此四者以外道之智慧难以真实通达,故如是佛法则应该具备此等法印。
2、有部对于二谛的安立,如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比如瓶子可以被打碎,变成一块块碎玻璃,失去瓶之观念,即是世俗谛。如一法用观慧分析后不会失去原有观念,则是胜义谛。如青等色。
经部的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此安立不仅和有部有差别,和大乘二宗也正相反。
3、如果极微有方分,则极微就能继续分割下去,能拆分下去则极微就不能是实有,仍然是一个假有法。如果极微没有方分,极微就没有办法集合成为一个粗色,那么我们看到的粗色又怎么来的?不论极微有方分还是没有方分,极微都不可能是实有,也不会是万物的第一性。
引用于 觉和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上午7:42唯识四组觉和答:
1、是不是佛法,以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或者加上“有漏皆苦”四者来鉴别。此四者,外道智慧难以真实通达,故如是佛法则应该具备此等法印。
2、有部对于二谛的安立,如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比如大豆用蛋白质酶溶解之后,变成多肽甚至氨基酸,失去前面大豆之相,是世俗谛。又如一个机器人拆卸变成零部件之后,失去了机器人的相,是世俗谛。如一法用观慧分析后不会失去原有的观念,则是胜义谛。如诸行无常。
经部的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此安立不仅和有部有差别,和大乘二宗也正相反。
3、如果极微有方分,则极微就能继续分割下去,能拆分下去则这个极微就不是实有,仍是一个假有。如果极微没有方分,极微就没有办法集合成为一个粗色,那么我们看到的粗色又怎么来的?说明极微与有方分、无方分是和合或合集,都不是实有,不是万物的第一性。
唯识四组觉和答:
1、是不是佛法,以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或者加上“有漏皆苦”四者来鉴别。此四者,外道智慧难以真实通达,故如是佛法则应该具备此等法印。
2、有部对于二谛的安立,如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比如大豆用蛋白质酶溶解之后,变成多肽甚至氨基酸,失去前面大豆之相,是世俗谛。又如一个机器人拆卸变成零部件之后,失去了机器人的相,是世俗谛。如一法用观慧分析后不会失去原有的观念,则是胜义谛。如诸行无常。
经部的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此安立不仅和有部有差别,和大乘二宗也正相反。
3、如果极微有方分,则极微就能继续分割下去,能拆分下去则这个极微就不是实有,仍是一个假有。如果极微没有方分,极微就没有办法集合成为一个粗色,那么我们看到的粗色又怎么来的?说明极微与有方分、无方分是和合或合集,都不是实有,不是万物的第一性。
引用于 华玉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上午8:071,是不是佛法用三法印或四法印简别。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四法印:诸行无常,有漏皆苦,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符合这些条件的就是佛法,否则就不是。
2,有部:凡一法用观慧分析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是世俗谛,如瓶子碎掉,不再有瓶子的观念,就是世俗谛。一法分析后,不失去它先有的观念,就是胜义谛,如无为虚空。
经部: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是胜义谛。它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是世俗谛。它是无为,只可以遮诠显示。
3,若有方分,和粗色一样,还可以分析,不是实有。
若无方分,绝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
1,是不是佛法用三法印或四法印简别。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四法印:诸行无常,有漏皆苦,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符合这些条件的就是佛法,否则就不是。
2,有部:凡一法用观慧分析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是世俗谛,如瓶子碎掉,不再有瓶子的观念,就是世俗谛。一法分析后,不失去它先有的观念,就是胜义谛,如无为虚空。
经部: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是胜义谛。它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是世俗谛。它是无为,只可以遮诠显示。
3,若有方分,和粗色一样,还可以分析,不是实有。
若无方分,绝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
引用于 Lisa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上午9:08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答:
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法,涅槃寂靜;或四法印,以上三再加有漏皆苦。這三或四句話只有佛法這樣說,外道不會這樣說。
三皈依,依阿底峽尊者的教授,用三皈依去印學佛的人,凡得到歸依體的人,都是佛弟子,沒有三皈依的人,即使學盡三藏十二部圣教,只是研究的學者,不是學佛之人。
四宗之見,對于佛法的四大宗派,要得到一派的知見,四大宗有大乘二宗,小乘二宗,二者之差別就是小乘只說人無我,大乘說人無我和法無我,大乘不許有對境外色,小乘許有對境外色。小乘分有部和經部,大乘分中觀和唯識。學佛之人,對于這四宗的知見,必須得到一宗,屬不屬某一宗的人,要看有沒有那一宗的知見,并不是以讀完或者未讀完那一宗的書。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
有部之世俗諦,凡一法用觀慧去分析之后,遂漸失去先有之相的觀念,即是世俗諦,如桌子砍成幾聲之后不會再是桌子。
有部之勝義諦,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先有之觀念,即是勝義諦,如青色無論分析的多麼微細青相也不會失掉。
經部之世俗諦,指無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無為法,唯可以遮詮顯示。
經部之勝義諦,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有為法,可以表詮及契證。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答:
若有方分那和粗色一樣,可以再分析,還非實有
小乘所執的細色是極微,是沒有方分的,唯識宗不認可,如果極微沒有方分,決不能和合起來,成為粗色。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答:
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法,涅槃寂靜;或四法印,以上三再加有漏皆苦。這三或四句話只有佛法這樣說,外道不會這樣說。
三皈依,依阿底峽尊者的教授,用三皈依去印學佛的人,凡得到歸依體的人,都是佛弟子,沒有三皈依的人,即使學盡三藏十二部圣教,只是研究的學者,不是學佛之人。
四宗之見,對于佛法的四大宗派,要得到一派的知見,四大宗有大乘二宗,小乘二宗,二者之差別就是小乘只說人無我,大乘說人無我和法無我,大乘不許有對境外色,小乘許有對境外色。小乘分有部和經部,大乘分中觀和唯識。學佛之人,對于這四宗的知見,必須得到一宗,屬不屬某一宗的人,要看有沒有那一宗的知見,并不是以讀完或者未讀完那一宗的書。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
有部之世俗諦,凡一法用觀慧去分析之后,遂漸失去先有之相的觀念,即是世俗諦,如桌子砍成幾聲之后不會再是桌子。
有部之勝義諦,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先有之觀念,即是勝義諦,如青色無論分析的多麼微細青相也不會失掉。
經部之世俗諦,指無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無為法,唯可以遮詮顯示。
經部之勝義諦,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有為法,可以表詮及契證。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答:
若有方分那和粗色一樣,可以再分析,還非實有
小乘所執的細色是極微,是沒有方分的,唯識宗不認可,如果極微沒有方分,決不能和合起來,成為粗色。
引用于 慧旺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上午9:081.凡是佛法,必合于三法印或四法印,就是: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漏皆苦。
2,经部以,胜义有用和胜义无用为二谛的标准,他们认为,能生果法的作用的是胜义谛,不能生果法无作用的是世俗谛。有部认为,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反之即是胜义谛。但是有部承许二谛一切诸法皆是有作用之实物有的。或许这就是他们之间最大的不同吧。
3,如果承许极微有方分那等于承认不是实有的了,那如果极微无方分的话,它又怎么能合成粗色呢?这等于破了有部实有的观点了。
1.凡是佛法,必合于三法印或四法印,就是: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漏皆苦。
2,经部以,胜义有用和胜义无用为二谛的标准,他们认为,能生果法的作用的是胜义谛,不能生果法无作用的是世俗谛。有部认为,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反之即是胜义谛。但是有部承许二谛一切诸法皆是有作用之实物有的。或许这就是他们之间最大的不同吧。
3,如果承许极微有方分那等于承认不是实有的了,那如果极微无方分的话,它又怎么能合成粗色呢?这等于破了有部实有的观点了。
引用于 华韵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上午9:491、答是不是佛法以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或者加上第四个有漏皆苦来鉴别。此四者以外道之智慧难以真实通达,故如是佛法则应该具备此等法印。
2、有部对于二谛的安立,如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比如桌子可以被打碎,变成一块块木板,失去桌子之观念,即是世俗谛。如一法用观慧分析后不会失去原有观念,则是胜义谛。如青等色。
3,若有方分,和粗色一样,还可以分析,不是实有。
若无方分,绝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
1、答是不是佛法以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或者加上第四个有漏皆苦来鉴别。此四者以外道之智慧难以真实通达,故如是佛法则应该具备此等法印。
2、有部对于二谛的安立,如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比如桌子可以被打碎,变成一块块木板,失去桌子之观念,即是世俗谛。如一法用观慧分析后不会失去原有观念,则是胜义谛。如青等色。
3,若有方分,和粗色一样,还可以分析,不是实有。
若无方分,绝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
引用于 天涯111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上午10:25(唯识四组)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答:佛法必须合于三法印的言教,即诸行无我,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也有说四法印的,再加一个有漏皆苦。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有部的胜义谛: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谛。例如青色,无论分析的如何微细,青相不会失掉,不会另起别色的觉念,达便是胜义谛。
有部的世俗谛:,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如一张桌子,斫成几块,不会还是“桌子”,,不会再起桌子“观念”,这类的法便是世俗谛。
经部的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胜义谛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
经部的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世俗谛是无为法,唯可以遮诠显示。
经部与有部不同,也和大乘二谛,恰恰相反。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答:极微有方分,就和粗色一样,可以继续拆分,就不是实有。
极微没有方分,就不可能合起来成为一个粗色,没有方分就是两个极微合起来只有一个极微大,三个合起来也一个极微大,千百个合起来还一个极微大,永不会成为粗色,也不是实有。
(唯识四组)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答:佛法必须合于三法印的言教,即诸行无我,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也有说四法印的,再加一个有漏皆苦。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有部的胜义谛: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谛。例如青色,无论分析的如何微细,青相不会失掉,不会另起别色的觉念,达便是胜义谛。
有部的世俗谛:,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如一张桌子,斫成几块,不会还是“桌子”,,不会再起桌子“观念”,这类的法便是世俗谛。
经部的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胜义谛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
经部的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世俗谛是无为法,唯可以遮诠显示。
经部与有部不同,也和大乘二谛,恰恰相反。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答:极微有方分,就和粗色一样,可以继续拆分,就不是实有。
极微没有方分,就不可能合起来成为一个粗色,没有方分就是两个极微合起来只有一个极微大,三个合起来也一个极微大,千百个合起来还一个极微大,永不会成为粗色,也不是实有。
引用于 宥慧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上午10:27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印证佛法,
(1)最初,以三/四法印为主。因为慈悲、因果等,其他教派也有类似的。
诸行无常(破常),
诸法无我(破我),
涅槃寂静(超越生死),
有漏皆苦。
(有的书加上:一实相印)
(2)后来,是不是佛弟子,就看有没有皈依体。
皈依体的内涵:
慧:辨别佛与外道
信:对三宝的信心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1)有部二谛:
世俗谛:打破、慧析,便无。例如杯子。
胜义谛:破坏/分析后,不放弃该概念。例如极微、刹那。
(2)经部二谛与有部相反:
世俗谛:无自性、无作用、待分别心名言安立。如极微。
胜义谛:有自性、有作用、不待名言,在没有起名字之前,这个法就有自性、自相。如杯子。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1)若极微有方分,则等同粗色,可以拆分毁坏,即非实有。
(2)若极微无方分:
A,两个极微并排,等同有方分,即非实有。
B,两个极微相合,则永无粗色。
C,两个极微不触,要么变成有方分,要么永无粗色。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印证佛法,
(1)最初,以三/四法印为主。因为慈悲、因果等,其他教派也有类似的。
诸行无常(破常),
诸法无我(破我),
涅槃寂静(超越生死),
有漏皆苦。
(有的书加上:一实相印)
(2)后来,是不是佛弟子,就看有没有皈依体。
皈依体的内涵:
慧:辨别佛与外道
信:对三宝的信心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1)有部二谛:
世俗谛:打破、慧析,便无。例如杯子。
胜义谛:破坏/分析后,不放弃该概念。例如极微、刹那。
(2)经部二谛与有部相反:
世俗谛:无自性、无作用、待分别心名言安立。如极微。
胜义谛:有自性、有作用、不待名言,在没有起名字之前,这个法就有自性、自相。如杯子。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1)若极微有方分,则等同粗色,可以拆分毁坏,即非实有。
(2)若极微无方分:
A,两个极微并排,等同有方分,即非实有。
B,两个极微相合,则永无粗色。
C,两个极微不触,要么变成有方分,要么永无粗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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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于 天涯111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上午10:32(唯识四组)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答:佛法必须合于三法印的言教,即诸行无我,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也有说四法印的,再加一个有漏皆苦。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有部的胜义谛: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谛。例如青色,无论分析的如何微细,青相不会失掉,不会另起别色的觉念,达便是胜义谛。
有部的世俗谛:,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如一张桌子,斫成几块,不会还是“桌子”,,不会再起桌子“观念”,这类的法便是世俗谛。
经部的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胜义谛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
经部的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世俗谛是无为法,唯可以遮诠显示。
经部与有部不同,也和大乘二谛,恰恰相反。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答:极微有方分,就和粗色一样,可以继续拆分,就不是实有。
极微没有方分,就不可能合起来成为一个粗色,没有方分就是两个极微合起来只有一个极微大,三个合起来也一个极微大,千百个合起来还一个极微大,永不会成为粗色。
(唯识四组)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答:佛法必须合于三法印的言教,即诸行无我,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也有说四法印的,再加一个有漏皆苦。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有部的胜义谛: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谛。例如青色,无论分析的如何微细,青相不会失掉,不会另起别色的觉念,达便是胜义谛。
有部的世俗谛:,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如一张桌子,斫成几块,不会还是“桌子”,,不会再起桌子“观念”,这类的法便是世俗谛。
经部的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胜义谛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
经部的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世俗谛是无为法,唯可以遮诠显示。
经部与有部不同,也和大乘二谛,恰恰相反。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答:极微有方分,就和粗色一样,可以继续拆分,就不是实有。
极微没有方分,就不可能合起来成为一个粗色,没有方分就是两个极微合起来只有一个极微大,三个合起来也一个极微大,千百个合起来还一个极微大,永不会成为粗色。
引用于 慧根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上午11:30唯识四组 张英师兄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是不是佛法用三法印或四法印来简别。四法印即: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漏皆苦。(三法印是前三个)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有部说二谛:1.凡一法用观慧分析后就失去了先有之相的观念是世俗谛,如杯子摔碎了,便不再是“杯子”。2.相反是胜义谛,如将青色无论分析得如何微细,青相仍然不会失掉,不会有别色的觉念,是胜义谛。
经部的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是无为,唯可以遮诠显示;如:真如、无常。2.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如:常
(经部二谛不唯与有部不同,也和大乘二谛恰恰相反。)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极微若有方分,便和粗色同,可以再分,还非实有;极微若无方分,便不能和起来,永远不会成为粗色。总之唯识认为:说是粗色,便不会实有,说是细色,又说不通,所以外境定非实有。唯识四组 慧名师兄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筒别?
答:凡是佛法,必须合乎于三法印,或四法印。三法印,即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说四法印的,再加上有漏皆苦。凡符合这三个法印或四法印的言教,就是佛法。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有部说的二谛: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失去了它先有之相便是世俗谛;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谛; 经部的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胜义谛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世俗谛是无为,唯可以遮诠显示。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答:若极微有方分,不成极微还可以分;若极微无方分,没有连接的边,两个极微或多个极微都可合成一个极微,不能合成粗色。唯识四组 徐玲芬师兄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答佛法用三法印或四法印法印简别。三法印:诸行无我,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再加上有漏皆苦。
2:有部:凡一法用观慧分析后,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是世俗谛,不失去它先有的观念就是胜义谛,如无为虚空。经部: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是胜义谛,它是无为,只可以遮诠显示。
3:若有方分和粗色一样还可以分析,不是实有。若无方分,绝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
唯识四组 静心师兄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答:简别是不是佛,有说三法印的,即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说四法印的,再加上有漏皆苦。这四句话,只有佛法如此说。合乎这四个条件的言教,就是佛法。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有部说二谛:
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
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谛。
经部说二谛:
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是无为法,唯可以遮诠显示。
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是有为法,可以表诠及契证。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答:若有方分,和粗色一样,可以分析,还非实有。
若无方分,决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唯识四组 慧根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答:符合四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漏皆苦的言教,即是佛法。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有部-胜义谛:慧观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如虚空、青色等。
世俗谛:慧观分析之后,失去先有观念,如杯子、桌子、书等。
经部-胜义谛: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是有为法,如 地、水、火、风等。
世俗谛:无自性待名言安立的法,是无为法,如虚空。
有部二谛与经部二谛恰恰相反。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答:极微如果有方分,和粗色一样,可以分析,非实有。
极微如果无方分,一极微并排时,有相接的一方,还有不想接的地方,极微无方分不成立。二极微全体相接,完全相合,若干极微合起来还是只有一个极微大,不会成粗色。三极微不相触,粗色则不会实有。
唯识四组 张英师兄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是不是佛法用三法印或四法印来简别。四法印即: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漏皆苦。(三法印是前三个)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有部说二谛:1.凡一法用观慧分析后就失去了先有之相的观念是世俗谛,如杯子摔碎了,便不再是“杯子”。2.相反是胜义谛,如将青色无论分析得如何微细,青相仍然不会失掉,不会有别色的觉念,是胜义谛。
经部的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是无为,唯可以遮诠显示;如:真如、无常。2.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如:常
(经部二谛不唯与有部不同,也和大乘二谛恰恰相反。)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极微若有方分,便和粗色同,可以再分,还非实有;极微若无方分,便不能和起来,永远不会成为粗色。总之唯识认为:说是粗色,便不会实有,说是细色,又说不通,所以外境定非实有。
唯识四组 慧名师兄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筒别?
答:凡是佛法,必须合乎于三法印,或四法印。三法印,即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说四法印的,再加上有漏皆苦。凡符合这三个法印或四法印的言教,就是佛法。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有部说的二谛: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失去了它先有之相便是世俗谛;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谛; 经部的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胜义谛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世俗谛是无为,唯可以遮诠显示。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答:若极微有方分,不成极微还可以分;若极微无方分,没有连接的边,两个极微或多个极微都可合成一个极微,不能合成粗色。
唯识四组 徐玲芬师兄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答佛法用三法印或四法印法印简别。三法印:诸行无我,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再加上有漏皆苦。
2:有部:凡一法用观慧分析后,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是世俗谛,不失去它先有的观念就是胜义谛,如无为虚空。经部: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是胜义谛,它是无为,只可以遮诠显示。
3:若有方分和粗色一样还可以分析,不是实有。若无方分,绝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
唯识四组 静心师兄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答:简别是不是佛,有说三法印的,即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说四法印的,再加上有漏皆苦。这四句话,只有佛法如此说。合乎这四个条件的言教,就是佛法。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有部说二谛:
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
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谛。
经部说二谛:
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是无为法,唯可以遮诠显示。
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是有为法,可以表诠及契证。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答:若有方分,和粗色一样,可以分析,还非实有。
若无方分,决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
唯识四组 慧根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答:符合四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漏皆苦的言教,即是佛法。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有部-胜义谛:慧观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如虚空、青色等。
世俗谛:慧观分析之后,失去先有观念,如杯子、桌子、书等。
经部-胜义谛: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是有为法,如 地、水、火、风等。
世俗谛:无自性待名言安立的法,是无为法,如虚空。
有部二谛与经部二谛恰恰相反。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答:极微如果有方分,和粗色一样,可以分析,非实有。
极微如果无方分,一极微并排时,有相接的一方,还有不想接的地方,极微无方分不成立。二极微全体相接,完全相合,若干极微合起来还是只有一个极微大,不会成粗色。三极微不相触,粗色则不会实有。
引用于 宥德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上午11:55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能对治烦恼,对治我执的法就是佛法。具体可以以三皈依或者三(四)法印(有漏皆苦、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为准则。二者不相违,能皈依,对四法印必有一定程度的认可。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有部:不可慧析的法是胜义谛;如根本显色和极微;可慧析的法是世俗谛,如瓶;
经部:有作用,不由分别心安立的法是胜义谛,如瓶;没有作用,由分别心假立的法是世俗谛,如极微、虚空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有方分,则可以再分,与自宗(有部)矛盾;
若极微无方分,则聚色有法,应不成立,也应无碍;是多无方分极微和合而成故,与极微无别故。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能对治烦恼,对治我执的法就是佛法。具体可以以三皈依或者三(四)法印(有漏皆苦、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为准则。二者不相违,能皈依,对四法印必有一定程度的认可。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有部:不可慧析的法是胜义谛;如根本显色和极微;可慧析的法是世俗谛,如瓶;
经部:有作用,不由分别心安立的法是胜义谛,如瓶;没有作用,由分别心假立的法是世俗谛,如极微、虚空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有方分,则可以再分,与自宗(有部)矛盾;
若极微无方分,则聚色有法,应不成立,也应无碍;是多无方分极微和合而成故,与极微无别故。
引用于 曲肱乐云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下午12:11唯实五组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1) 是否符合三法印,或四发印标准。谓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说四法印的,再加上有漏皆苦。
(2) 三皈依:依着阿底峡尊者教授,用三皈依来判断印学佛人,凡是得到归依体的人,都是佛弟子;没有三皈依的人,就使他读尽三藏十二部圣教,只是当学说研究研究,不算是学佛的人。
(3) 四宗之见:佛法四大宗派有大乘二宗,小乘二宗。学佛人对于这四宗的知见,必要得到一宗,某宗之人,当以有无彼宗之知见而判别审定。
2.有部二谛和经部二谛有何区别?
(1)有部说二谛。
世俗谛: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如桌子。
胜义谛: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如青色。
(2)经部说二谛。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世俗谛是无为,唯可以遮诠显示。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义谛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无方分有什么过失?
(1)唯实破小乘实执,若小乘所执外境是细色有方分,就和粗色一样,可以继续分析,还非实有。
(2)若小乘所执细色(极微)没有方分。唯识宗人说这话说不通。极微没有方分,决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
唯实五组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1) 是否符合三法印,或四发印标准。谓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说四法印的,再加上有漏皆苦。
(2) 三皈依:依着阿底峡尊者教授,用三皈依来判断印学佛人,凡是得到归依体的人,都是佛弟子;没有三皈依的人,就使他读尽三藏十二部圣教,只是当学说研究研究,不算是学佛的人。
(3) 四宗之见:佛法四大宗派有大乘二宗,小乘二宗。学佛人对于这四宗的知见,必要得到一宗,某宗之人,当以有无彼宗之知见而判别审定。
2.有部二谛和经部二谛有何区别?
(1)有部说二谛。
世俗谛: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如桌子。
胜义谛: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如青色。
(2)经部说二谛。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世俗谛是无为,唯可以遮诠显示。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义谛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无方分有什么过失?
(1)唯实破小乘实执,若小乘所执外境是细色有方分,就和粗色一样,可以继续分析,还非实有。
(2)若小乘所执细色(极微)没有方分。唯识宗人说这话说不通。极微没有方分,决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
引用于 邓艳华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下午1:01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答: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四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有漏皆苦
佛法简别的方法主要看是否属于三法印或者四法印。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答: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四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有漏皆苦
佛法简别的方法主要看是否属于三法印或者四法印。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引用于 慧悦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下午1:111、宣说三法印或四法印的是佛法,否则就不是。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四法印:在前者基础上,加了有漏皆苦。
2、有部:
某一事物,当它被破坏或用理智分析成个别、个别的部份时,(事先)认取此事物的心识便会放弃(该物的概念),这种法就是世俗谛的定义。例如:陶瓶就是世俗谛。因为当陶瓶被锤击碎时,认取陶瓶的心识便会放弃(陶瓶的概念)。
某一事物,当它被破坏或用理智分析成个别、个别的部份时,(事先)认取此事物的心识依旧不会放弃,这种法就是胜义谛的定义。例如:无方分极微、无时分刹那的心识、无为的虚空。
《俱舍论》说:“彼觉破便无,慧析余亦尔,如瓶水世俗,异此名胜义。”因此,此宗主张:世俗谛诸法虽然不是胜义地存在,却是真实地存在。因为他们认为:所有的事物都是真实存在的。
经部:
某一法,其存在不必依待言词(能诠声)与概念(分别心)的施设,而可以经得起理智(直接)从此法自身存在的原理这一个层面去考察的,这种法就是“胜义谛”的定义。“有作用的法”、“胜义谛”、“自相”、“非常法”、“有为法”和“真实存在的法”都是同义词。如可以盛水的瓶子。
唯赖概念施设而得以成立的法,就是“世俗谛”的定义。如瓶子的义共相、无为的虚空、所知。
3、《大毗婆沙论》对极微的定义如下:问彼极微量复云何知。答应知极微是最细色。不可断截。破坏。贯穿。不可取舍。乘履。抟掣。非长非短。非方非圆。非正不正。非高非下。无有细分。不可分析。不可睹见。不可听闻。不可嗅尝。不可摩触。故说极微。是最细色。
极微若有方分,那就和极微的性相相违了,极微就不成立了,不是实有。
极微若无方分,它们就绝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
1、宣说三法印或四法印的是佛法,否则就不是。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四法印:在前者基础上,加了有漏皆苦。
2、有部:
某一事物,当它被破坏或用理智分析成个别、个别的部份时,(事先)认取此事物的心识便会放弃(该物的概念),这种法就是世俗谛的定义。例如:陶瓶就是世俗谛。因为当陶瓶被锤击碎时,认取陶瓶的心识便会放弃(陶瓶的概念)。
某一事物,当它被破坏或用理智分析成个别、个别的部份时,(事先)认取此事物的心识依旧不会放弃,这种法就是胜义谛的定义。例如:无方分极微、无时分刹那的心识、无为的虚空。
《俱舍论》说:“彼觉破便无,慧析余亦尔,如瓶水世俗,异此名胜义。”因此,此宗主张:世俗谛诸法虽然不是胜义地存在,却是真实地存在。因为他们认为:所有的事物都是真实存在的。
经部:
某一法,其存在不必依待言词(能诠声)与概念(分别心)的施设,而可以经得起理智(直接)从此法自身存在的原理这一个层面去考察的,这种法就是“胜义谛”的定义。“有作用的法”、“胜义谛”、“自相”、“非常法”、“有为法”和“真实存在的法”都是同义词。如可以盛水的瓶子。
唯赖概念施设而得以成立的法,就是“世俗谛”的定义。如瓶子的义共相、无为的虚空、所知。
3、《大毗婆沙论》对极微的定义如下:问彼极微量复云何知。答应知极微是最细色。不可断截。破坏。贯穿。不可取舍。乘履。抟掣。非长非短。非方非圆。非正不正。非高非下。无有细分。不可分析。不可睹见。不可听闻。不可嗅尝。不可摩触。故说极微。是最细色。
极微若有方分,那就和极微的性相相违了,极微就不成立了,不是实有。
极微若无方分,它们就绝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
引用于 庆莲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下午2:43唯识一组
1.答:是不是佛法,必须合于三法印:谓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或再加有漏皆苦来简别。此四者,外道智慧是难以真实通达的。
2.答:有部说,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便是世俗谛。如一辆小车,把它拆开,轮子、方向盘、发动机等等,各归各就不会再有车的观念,一类法便是世俗谛。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名言安立的法(分别安立的),是无为的,唯可以遮诠显示。
经部说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谛。如青色,无论分析的如何微细,青色不会失掉,不会另起别色的觉念,达便胜义谛。胜义谛是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没有起名字之前,这个法就有自性,自相)。它是有为(有作用),可以表诠及契证。
3.答盖极微有方分,那可由一而六合,就能继续分割下去,同粗色,可破。
若无方分,即无形体,对于日光,应不成影,亦无障蔽。如是虽聚诸色,亦不成为影障。因此极微有分,无分均不合理。
唯识一组
1.答:是不是佛法,必须合于三法印:谓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或再加有漏皆苦来简别。此四者,外道智慧是难以真实通达的。
2.答:有部说,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便是世俗谛。如一辆小车,把它拆开,轮子、方向盘、发动机等等,各归各就不会再有车的观念,一类法便是世俗谛。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名言安立的法(分别安立的),是无为的,唯可以遮诠显示。
经部说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谛。如青色,无论分析的如何微细,青色不会失掉,不会另起别色的觉念,达便胜义谛。胜义谛是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没有起名字之前,这个法就有自性,自相)。它是有为(有作用),可以表诠及契证。
3.答盖极微有方分,那可由一而六合,就能继续分割下去,同粗色,可破。
若无方分,即无形体,对于日光,应不成影,亦无障蔽。如是虽聚诸色,亦不成为影障。因此极微有分,无分均不合理。
引用于 FS慧宏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下午3:26答1:三法印、四法印来鉴别,诸法无常,诸法无我,寂静涅槃,四法印再加上有漏皆苦
有部,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如一张桌子,斫成几块,不会还是“桌子”,,不会再起桌子“观念”,一类的法便是世俗谛。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例如青色,无论分析的如何微细,青相不会失掉,不会另起别色的觉念,是胜义谛。
经部: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世俗谛是无为,唯可以遮诠显示。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义谛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
答3:极微有方分,可以继续拆分,拆无止境,就没有了。极微没有方分,就不可能合起来成为一个粗色。
答1:三法印、四法印来鉴别,诸法无常,诸法无我,寂静涅槃,四法印再加上有漏皆苦
有部,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如一张桌子,斫成几块,不会还是“桌子”,,不会再起桌子“观念”,一类的法便是世俗谛。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例如青色,无论分析的如何微细,青相不会失掉,不会另起别色的觉念,是胜义谛。
经部: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世俗谛是无为,唯可以遮诠显示。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义谛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
答3:极微有方分,可以继续拆分,拆无止境,就没有了。极微没有方分,就不可能合起来成为一个粗色。
引用于 一觉醒来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下午3:281、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答:佛法必须合于三法印的言教,即诸行无我,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答:有部的胜义谛: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谛。例如青色,无论分析的如何微细,青相不会失掉,不会另起别色的觉念,达便是胜义谛。有部的世俗谛: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如瓶摔坏了,分成许多碎片,不能组成瓶了,这类的法便是世俗谛。经部的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经部的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答:极微有方分,可以继续拆分,拆无止境,就没有了。极微没有方分,就不可能合起来成为一个粗色。
1、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答:佛法必须合于三法印的言教,即诸行无我,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答:有部的胜义谛: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谛。例如青色,无论分析的如何微细,青相不会失掉,不会另起别色的觉念,达便是胜义谛。有部的世俗谛: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如瓶摔坏了,分成许多碎片,不能组成瓶了,这类的法便是世俗谛。经部的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经部的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答:极微有方分,可以继续拆分,拆无止境,就没有了。极微没有方分,就不可能合起来成为一个粗色。
引用于 妙悟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下午3:541、 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答:用三法印或者四法印来简别。
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四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漏皆苦。2、 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
有部的胜义谛,就是说一个东西,用观慧去分析后,如果它原来的形相还在,那它就是胜义谛;如果经过分析后,它失去了原来的形相或者观念,那就是世俗谛。比如一张桌子,如果被砸成稀啪烂,桌子就不存在了,所以桌子就是世俗谛。
比如青色,无论怎样分析,还是青色,所以青色就是胜义谛。经部的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
经部的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3、 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答:
极微有方分的话,就可以分析,那就不是实有的。
极微没有方分的话,就不能和合成为粗色,那就没有粗色。
1、 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答:用三法印或者四法印来简别。
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四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漏皆苦。
2、 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
有部的胜义谛,就是说一个东西,用观慧去分析后,如果它原来的形相还在,那它就是胜义谛;如果经过分析后,它失去了原来的形相或者观念,那就是世俗谛。
比如一张桌子,如果被砸成稀啪烂,桌子就不存在了,所以桌子就是世俗谛。
比如青色,无论怎样分析,还是青色,所以青色就是胜义谛。
经部的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
经部的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
3、 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答:
极微有方分的话,就可以分析,那就不是实有的。
极微没有方分的话,就不能和合成为粗色,那就没有粗色。
引用于 净智_清夏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下午4:46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鉴别?
答,依四法印鉴别:1,诸行无常,所有依靠因缘而生的法都是无常的。2诸法无我,(1)人无我,破除长常,一,自主我,证得常,一,自主我空。也要破除普特切罗能独立实质有我。(2)法无我,排除人我,其余的有为无为,都叫做法。3有漏皆苦,一切有了我的话,都是苦的自性,没有真实的乐。4涅槃寂静,灭除烦恼,称为涅槃。
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有部,凡一法用观慧分析后随失去他先有之相的观念,便是世俗谛,如一串念珠线断裂以后,念珠洒落一地,在不只为是念珠,是世俗谛。若一法分析后,不失去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谛。例如青色无论分析的如何微细,青色不会失掉青色的念头。三世法都是实有。
经部的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带名言安立的有为法,显色形色实有。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带名言安立的无为法。显色时有形色,没有实有。过去未来是假有,现在是实有。
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无方分有什么过失?
极微若有方向,与粗色一样可以分析,而非识有。例如一本书把它一页撕开就不成为书了,再点一把火烧了,更不存在了。极微没有方向,决定不能合起来成为出色。
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鉴别?
答,依四法印鉴别:1,诸行无常,所有依靠因缘而生的法都是无常的。2诸法无我,(1)人无我,破除长常,一,自主我,证得常,一,自主我空。也要破除普特切罗能独立实质有我。(2)法无我,排除人我,其余的有为无为,都叫做法。3有漏皆苦,一切有了我的话,都是苦的自性,没有真实的乐。4涅槃寂静,灭除烦恼,称为涅槃。
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有部,凡一法用观慧分析后随失去他先有之相的观念,便是世俗谛,如一串念珠线断裂以后,念珠洒落一地,在不只为是念珠,是世俗谛。若一法分析后,不失去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谛。例如青色无论分析的如何微细,青色不会失掉青色的念头。三世法都是实有。
经部的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带名言安立的有为法,显色形色实有。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带名言安立的无为法。显色时有形色,没有实有。过去未来是假有,现在是实有。
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无方分有什么过失?
极微若有方向,与粗色一样可以分析,而非识有。例如一本书把它一页撕开就不成为书了,再点一把火烧了,更不存在了。极微没有方向,决定不能合起来成为出色。
引用于 邓艳华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下午5:04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答:简别是不是佛,有说三法印的,即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说四法印的,再加上有漏皆苦。这四句话,只有佛法如此说。合乎这四个条件的言教,就是佛法。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有部说二谛:
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例:如一张桌子,斫成几块,不会还是桌子,不会再起桌子观念。
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谛。例:青色,无论分析的如何微细,青相不会失掉,不会另起别色的觉念。
经部说二谛:
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利的法。是无为法,唯可以遮诠显示。
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是有为法,可以表诠及契证。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答:若有方分,和粗色一样,可以分析,还非实有。可见外境不是实有。
若无方分,极薇与极薇相合也还是极薇,永不会成为粗色,若两个极薇不想接触,也应该说这个在那个的东边,那个在这个的西边,说是细色也说不通,所以外境定非实有。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答:简别是不是佛,有说三法印的,即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说四法印的,再加上有漏皆苦。这四句话,只有佛法如此说。合乎这四个条件的言教,就是佛法。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有部说二谛:
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例:如一张桌子,斫成几块,不会还是桌子,不会再起桌子观念。
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谛。例:青色,无论分析的如何微细,青相不会失掉,不会另起别色的觉念。
经部说二谛:
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利的法。是无为法,唯可以遮诠显示。
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是有为法,可以表诠及契证。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答:若有方分,和粗色一样,可以分析,还非实有。可见外境不是实有。
若无方分,极薇与极薇相合也还是极薇,永不会成为粗色,若两个极薇不想接触,也应该说这个在那个的东边,那个在这个的西边,说是细色也说不通,所以外境定非实有。
引用于 慧帆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下午5:17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第一:用三法印或四法印简别: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漏皆苦)。慈悲行善因果外道也有,不是简别佛教的方法。
第二:阿地峡尊者的教授有无三皈依体简别法,没有皈依体,读通三藏十二部也只是研究学位,与解脱无关,不是佛弟子。
两者关键都是能对之烦恼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有部二谛:一个法分析后失去原有的相,是世俗谛。例:把汽车房子拆了,把杯子打碎桌子分割
一个法分析后还是原来的法的观念,是胜义谛。例如红色分到最细,还是红色
经部二谛:无自性的,需要分别心名言安立的法,是世俗谛,世俗谛是无为法。例如无为、虚空
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是胜义谛。
经部胜义谛是有为法,可以表全和契证,世俗谛无为法只能遮诠。经部二谛和有部相 反,和大乘的也相反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有方分的过失:如果有方分,就和粗色一样,可以再分析,故不是实有。
没方分的过失:1)极微没有方分,不可能和合成为粗色
2)两个极微和合,如果完全全体相接,则成一个极微大,无量极微相接也 只 有一个大,永远不成粗色。
3)两个极微和合,如果一方相接,则有不相接处,那么是有方分,不是实有
4)两个极微不相合,永远不能成为粗色或成为有方分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第一:用三法印或四法印简别: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漏皆苦)。慈悲行善因果外道也有,不是简别佛教的方法。
第二:阿地峡尊者的教授有无三皈依体简别法,没有皈依体,读通三藏十二部也只是研究学位,与解脱无关,不是佛弟子。
两者关键都是能对之烦恼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有部二谛:一个法分析后失去原有的相,是世俗谛。例:把汽车房子拆了,把杯子打碎桌子分割
一个法分析后还是原来的法的观念,是胜义谛。例如红色分到最细,还是红色
经部二谛:无自性的,需要分别心名言安立的法,是世俗谛,世俗谛是无为法。例如无为、虚空
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是胜义谛。
经部胜义谛是有为法,可以表全和契证,世俗谛无为法只能遮诠。经部二谛和有部相 反,和大乘的也相反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有方分的过失:如果有方分,就和粗色一样,可以再分析,故不是实有。
没方分的过失:1)极微没有方分,不可能和合成为粗色
2)两个极微和合,如果完全全体相接,则成一个极微大,无量极微相接也 只 有一个大,永远不成粗色。
3)两个极微和合,如果一方相接,则有不相接处,那么是有方分,不是实有
4)两个极微不相合,永远不能成为粗色或成为有方分
引用于 无忧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下午5:41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用三法印/四法印鉴别:
诸行无常:有为法皆无常
诸法无我:人无我,法无我
涅槃寂静:超越忧恼,超越生死轮回
有漏皆苦:三苦六苦八苦
以上还要加上皈依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二谛指世俗谛和胜义谛,有部与经部的解释完全相反
有部是以心为标准,仔细观察下去心会不会放弃这个观念,会放弃的是世俗谛,一般是无常事物;不会放弃的是胜义谛,一般是指常法,或某一概念,义共相这一类。
经部是以所对的境为准,胜义谛是不观待名言依然有自性的法,一般都是有为法,有自性的有作用的,世俗谛是没有自性需要名言安立的法,常法,义共相等。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有方分:可以继续被拆分,被拆了极微就不是最小的,也不是实有的了
没方分:没有方向,也没有前后左右,就无法与其他物质相触,没有质碍了无论多少个都只能重叠,只能是一个,组成不了物质或粗色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用三法印/四法印鉴别:
诸行无常:有为法皆无常
诸法无我:人无我,法无我
涅槃寂静:超越忧恼,超越生死轮回
有漏皆苦:三苦六苦八苦
以上还要加上皈依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二谛指世俗谛和胜义谛,有部与经部的解释完全相反
有部是以心为标准,仔细观察下去心会不会放弃这个观念,会放弃的是世俗谛,一般是无常事物;不会放弃的是胜义谛,一般是指常法,或某一概念,义共相这一类。
经部是以所对的境为准,胜义谛是不观待名言依然有自性的法,一般都是有为法,有自性的有作用的,世俗谛是没有自性需要名言安立的法,常法,义共相等。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有方分:可以继续被拆分,被拆了极微就不是最小的,也不是实有的了
没方分:没有方向,也没有前后左右,就无法与其他物质相触,没有质碍了无论多少个都只能重叠,只能是一个,组成不了物质或粗色
引用于 觉平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下午5:561.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四法印(有漏皆苦,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2.有部说二谛,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谛。
经部的胜义谛,是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胜义谛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世俗谛是无为,为可以遮诠显示。
1.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四法印(有漏皆苦,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2.有部说二谛,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谛。
经部的胜义谛,是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胜义谛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世俗谛是无为,为可以遮诠显示。
引用于 心愿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下午6:11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答:三法印或四法印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有部: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
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
经部: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
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
3、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无方分有什么过失?
答:极微若有方分,和粗色一样可以分析,还非实有。(还不是有实有)。
极微没有方分,决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答:三法印或四法印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有部: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
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
经部: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
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
3、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无方分有什么过失?
答:极微若有方分,和粗色一样可以分析,还非实有。(还不是有实有)。
极微没有方分,决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
引用于 慧如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下午9:28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答:要用三法印或四法印简别,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四法印加有漏皆苦。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有部二谛: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如桌斫之不起桌觉念;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如青,如何慧析青相不失不起别色觉念。
经部二谛:与有部相反,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是无为,唯可以遮诠显示。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答:极微若有方分,就和粗色一样可以分析,非实有。
极微若无方分,就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答:要用三法印或四法印简别,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四法印加有漏皆苦。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有部二谛: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如桌斫之不起桌觉念;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如青,如何慧析青相不失不起别色觉念。
经部二谛:与有部相反,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是无为,唯可以遮诠显示。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答:极微若有方分,就和粗色一样可以分析,非实有。
极微若无方分,就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
引用于 慧觉 在 2024年12月24日, 下午9:54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三法印: 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四法印:再加上有漏皆苦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有部的
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如一张桌子,斫成几块,不会还是“桌子”,不会再起桌子“观念”,一类的法便是世俗谛。
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例如青色,无论分析的如何微细,青相不会失掉,不会另起别色的觉念,达便是胜义谛。
经部的
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没有起名字之前,这个法就有自性、自相);
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分别心安立的)。
胜义谛是有为(有作用),可以表诠及契证;
世俗谛是无为,唯可以遮诠显示。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极微若有方分,和粗色一样,可以分析,还非实有;
极微没有方分,决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三法印: 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四法印:再加上有漏皆苦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有部的
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如一张桌子,斫成几块,不会还是“桌子”,不会再起桌子“观念”,一类的法便是世俗谛。
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例如青色,无论分析的如何微细,青相不会失掉,不会另起别色的觉念,达便是胜义谛。
经部的
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没有起名字之前,这个法就有自性、自相);
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分别心安立的)。
胜义谛是有为(有作用),可以表诠及契证;
世俗谛是无为,唯可以遮诠显示。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极微若有方分,和粗色一样,可以分析,还非实有;
极微没有方分,决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
引用于 日光 在 2024年12月25日, 上午12:14二组明贤
1.凡是佛法必合于三法印,谓,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说四法印的再加上有漏皆苦,这四句话只有佛法如此说,凡是外道决不如此说。
2.有部: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便是世俗谛,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去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谛。
经部: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世俗谛旡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胜义谛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世俗谛是无为,唯可以遮诠显示。
3.极微有方的话,那还可以再分,不能叫极微,极微没方分的话,接近空如果极微没有那么你集多少的没有变成一粒极微,集没有的东西怎么能变成极微呢。
六组日光
1.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四法印再加有漏皆苦,以此为标准,合乎这些条件的言教就是佛法,凡外道决不此说。
2.有部的世俗谛是说: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如车拆开就没有车。胜义谛是指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如青色。
经部的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是无为,唯可以遮诠显示,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
3.若是极微有方分,和粗色一样,可以分析,就不实有。极微没有方分,决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
二组明贤
1.凡是佛法必合于三法印,谓,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说四法印的再加上有漏皆苦,这四句话只有佛法如此说,凡是外道决不如此说。
2.有部: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便是世俗谛,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去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谛。
经部: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世俗谛旡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胜义谛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世俗谛是无为,唯可以遮诠显示。
3.极微有方的话,那还可以再分,不能叫极微,极微没方分的话,接近空如果极微没有那么你集多少的没有变成一粒极微,集没有的东西怎么能变成极微呢。
六组日光
1.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四法印再加有漏皆苦,以此为标准,合乎这些条件的言教就是佛法,凡外道决不此说。
2.有部的世俗谛是说: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如车拆开就没有车。胜义谛是指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如青色。
经部的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是无为,唯可以遮诠显示,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
3.若是极微有方分,和粗色一样,可以分析,就不实有。极微没有方分,决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
引用于 妙悟 在 2024年12月25日, 上午9:14唯识2组 明贤师兄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答:凡是佛法必合于三法印。
谓: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说四法印的,再加上有漏皆苦。这四句话只有佛法如此说,凡是外道决不如此说。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有部: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便是世俗谛。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去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谛。
经部: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世俗谛,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胜义谛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世俗谛是无为,唯可以遮诠显示。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答:极微有方分的话,那就和粗色一样,可以分析,还非实有。
极微没有方分的话,决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
唯识2组 明贤师兄
1、是不是佛法用什么方法简别?
答:凡是佛法必合于三法印。
谓: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有说四法印的,再加上有漏皆苦。这四句话只有佛法如此说,凡是外道决不如此说。
2、有部的二谛与经部的二谛有何不同?
答:有部: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便是世俗谛。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去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谛。
经部: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世俗谛,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胜义谛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世俗谛是无为,唯可以遮诠显示。
3、极微有方分有什么过失?没方分有什么过失?
答:极微有方分的话,那就和粗色一样,可以分析,还非实有。
极微没有方分的话,决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