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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561思考题

二一三 何謂通行?此有幾種?

二一四 依何安立四通行?

二一五 何謂苦、樂通行?

二一六 何謂菩提分法?此有幾種?

二一七 此菩提分法,實體有幾?如何相攝?

二一八 念住等三,何獨説爲慧、勤、定?

二一三 何謂通行?此有幾種?

答:

道於余處,立通行名,以能通達趣涅槃故

有四種

苦遲通行

苦速通行

樂遲通行

樂速通行

二一四 依何安立四通行?

答:

一、苦遲,鈍根,依無色、未至、中間,不攝支,止觀不等,艱辛轉故

(無色界止多觀少、未至、中間觀多止少,名不等)

二、苦速,利根,依無色、未至、中間,不攝支,止觀不等,艱辛轉故

(無色界止多觀少、未至、中間觀多止少,名不等)

三、樂遲,鈍根,依四根本靜慮,攝受十八禪支,止觀均平,任運轉故

四、樂速,利根,依四根本靜慮,攝受十八禪支,止觀均平,任運轉故

二一五 何謂苦、樂通行?

答:

樂通行,利根,依四根本靜慮,攝受十八禪支,止觀均平,任運轉故,名之為樂,非樂受。

苦通行,鈍根,依無色、未至、中間,不攝支,止觀不等,艱辛轉故,名之為苦,非苦受。謂無色界,止多觀少;未至、中間,觀多止少,名不等

二一六 何謂菩提分法?此有幾種?

答:

道就名為菩提分法,順趣菩提,名菩提分。

菩提分(覺分)法有三十七種

一、四念住,身受心法

二、四正勤,四正斷,勤斷二惡、勤修二善

三、四如意(神)足,欲勤心觀

四、五根,信進念定慧

五、五力,信進念定慧

六、七覺支,擇法、粗進、喜、輕安、念、定、行捨

七、八正道,正精進、正念、正定、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

二一七 此菩提分法,實體有幾?如何相攝?

答:

體唯有十

一、慧為體有八,四念住、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

二、勤為體有八,四正斷、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進

三、定為體有八,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覺支、正定

四、信為體有二,信根、信力

五、念為體有四,念根、念力、念覺支、正念

六、喜為體有一,喜覺支

七、捨為體有一,捨覺支(行捨)

八、輕安為體有一,輕安覺支

九、戒為體有三,正語、正業、正命

十、尋為體有一,正思惟

二一八 念住等三,何獨説爲慧、勤、定?

答:

四念住正斷,神足隨增上,說為慧勤定,實諸加行善

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是於增上義而說慧、勤、定

四念住為增上

四正斷為增上

四神足為增上

論實體,三者遍諸加行善,此都相應俱有五蘊故

二一三 何謂通行?此有幾種?

答:能夠真正通達涅槃的叫通,能夠趣向涅槃的叫行,通行和道是一個意思。

此有四種,苦遲通行,苦速通行,樂遲通行,樂速通行。

 

二一四 依何安立四通行?

答:樂依本靜慮 苦依所餘地 遲速鈍利根

“道依四根本靜慮,名樂通行,以攝受支(十八禪支也) ,止觀均平,任運轉故,名之爲樂,非樂受也。若依無色、未至、中間,名苦通行,以不攝支,止觀不等,艱辛轉故,名之爲苦,非苦受也。謂無色界,止多觀少;未至、中間,觀多止少,名不等也。頌言所餘地者,即此無色等也。然此樂苦二通行中,鈍根名遲,行稽遲故,利根名速,通境疾故。”

 

二一五 何謂苦、樂通行?

答:樂通行是得四根本定,因為攝受十八禪支(初禪五支,尋、伺、喜、樂、定;二禪四支,內淨、喜、樂、定;三禪五支,捨、念、樂、慧、定;四禪四支,捨、念、中受、定。)四根本定有現法樂住,止觀均平,任運轉故,名之爲樂。

苦通行是依三無色、未到地定、中間定,因為不攝支,止觀不平等(無色界止多觀少,未至、中間,觀多止少)修行比較艱辛。

 

二一六 何謂菩提分法?此有幾種?

答:道也叫菩提分法。此有三十七種。

“謂四念住,身受心法;四正斷,勤斷二惡、勤修二善;四神足,欲勤心觀;五根、五力,信進念定慧也;七等覺支,一擇法,二精進,三喜,四輕安,五念,六定,七行捨;八正道支,一正精進,二正念,三正定,四正見,五正思惟,六正語,七正業,八正命。是名三十七菩提分法。”

 

二一七 此菩提分法,實體有幾?如何相攝?

答:此實事唯十 謂慧勤定信 念喜捨輕安 及戒尋爲體

“名雖三十七,論實體唯十:一、慧,二、勤,三、定,四、信,五、念,六、喜,七、捨,八、輕安,九、戒,十、尋。三十七中,且慧攝八,謂四念住、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也,此八以慧爲體。勤亦攝八,謂四正斷、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進也,此八以勤爲體。定亦攝八,謂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覺支、正定,此八以定爲體。信但攝二,謂信根、信力,以信爲體。念唯攝四,謂念根、念力、念覺支、正念,此四以念爲體。喜唯攝一,謂喜覺支,以喜爲體。捨亦攝一,謂捨覺支,行捨爲體。此言捨者,非是捨受,是大善地中,行捨名捨也。輕安攝一,謂輕安覺支,以輕安爲體。戒但攝三,謂正語、正業、正命,以戒爲體。尋唯攝一,謂正思惟,以尋爲體。上來所明,慧勤定三,各攝八種,三八二十四也,信攝二,足前成二十六也,念攝四,足前成三十也,喜攝一,捨攝一,輕安攝一,戒攝三,尋攝一,此七足前成三十七,故體唯十也。”

 

二一八 念住等三,何獨説爲慧、勤、定?

答:四念住正斷 神足隨增上 説爲慧勤定 實諸加行善

“四念住等三,隨增上義,説慧勤定。若論實體,三位遍攝諸加行善,謂念住等,相應俱有五藴,名加行善也。且四念住位,慧爲增上;於正斷位,勤爲增上;於神足位,定爲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