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513思考题
引用于 慧如 在 2024年10月16日, 下午1:11五六 何謂别相念住?
五七 云何修别相念住?
五八 何謂自相、共相?具體如何觀?
五九 念住有幾?其中誰能斷惑?云何?
六〇 所緣念住復分幾?
六一 念住云何次第?何以故?
六二 云何念住唯四?
六三 云何雜緣、不雜緣?各有幾種?
六四 何謂總相念住?
五六 何謂别相念住?
五七 云何修别相念住?
五八 何謂自相、共相?具體如何觀?
五九 念住有幾?其中誰能斷惑?云何?
六〇 所緣念住復分幾?
六一 念住云何次第?何以故?
六二 云何念住唯四?
六三 云何雜緣、不雜緣?各有幾種?
六四 何謂總相念住?
引用于 Lisa 在 2024年10月16日, 下午8:27五六 何謂别相念住?
答:
五七 云何修别相念住?
答:以自相和共相觀身念住、受念住、心念住、法念住
五八 何謂自相、共相?具體如何觀?
答:
身受心法,別別觀其自性,大種造色,是身自性,受是受性,心是心性,除此三外,所余諸法,名法自性;
身受心法,都是苦、空、無我、無常,這是共相,一切有為,皆非常相,一切有漏,皆是苦性,一切法,空非我性。
五九 念住有幾?其中誰能斷惑?云何?
答:三
自性念住,相雜念住,所緣念住
相雜念住,能斷煩惱,以攝慧故
自性不能斷惑,以太減故,斷煩惱,必須慧解及俱有法
所緣念住不能斷惑,以太增故,有非俱有
六〇 所緣念住復分幾?
答:三
緣自相續身,緣他相續身,緣自他俱相續身
六一 念住云何次第?何以故?
答:身受心法,身最粗,次受是粗,次心是粗,法最為細
隨境粗者,應先觀,故身念住,最初生;
或諸欲貪,於身處轉,故四念住,觀身在初,然貪於身,由欣樂受,欣樂於受,由心不調,心之不調,由惑未斷,故法第四,故觀受等,如是次第
六二 云何念住唯四?
答:正對治常、樂、我、凈
六三 云何雜緣、不雜緣?各有幾種?
答:
六四 何謂總相念住?
答:
五六 何謂别相念住?
答:
五七 云何修别相念住?
答:以自相和共相觀身念住、受念住、心念住、法念住
五八 何謂自相、共相?具體如何觀?
答:
身受心法,別別觀其自性,大種造色,是身自性,受是受性,心是心性,除此三外,所余諸法,名法自性;
身受心法,都是苦、空、無我、無常,這是共相,一切有為,皆非常相,一切有漏,皆是苦性,一切法,空非我性。
五九 念住有幾?其中誰能斷惑?云何?
答:三
自性念住,相雜念住,所緣念住
相雜念住,能斷煩惱,以攝慧故
自性不能斷惑,以太減故,斷煩惱,必須慧解及俱有法
所緣念住不能斷惑,以太增故,有非俱有
六〇 所緣念住復分幾?
答:三
緣自相續身,緣他相續身,緣自他俱相續身
六一 念住云何次第?何以故?
答:身受心法,身最粗,次受是粗,次心是粗,法最為細
隨境粗者,應先觀,故身念住,最初生;
或諸欲貪,於身處轉,故四念住,觀身在初,然貪於身,由欣樂受,欣樂於受,由心不調,心之不調,由惑未斷,故法第四,故觀受等,如是次第
六二 云何念住唯四?
答:正對治常、樂、我、凈
六三 云何雜緣、不雜緣?各有幾種?
答:
六四 何謂總相念住?
答:
引用于 慧如 在 2024年10月16日, 下午10:10五六 何謂别相念住?
答:依已修成止 爲觀修念住
別相念住即四念住,由修數息觀得止後進入修觀,屬於四加行第一位。
五七 云何修别相念住?
答:以自相共相 觀身受心法
觀身、受、心、法四個的自相,共相,可以各別地緣,也可以雜一起修。
五八 何謂自相、共相?具體如何觀?
答:“身受心法,各别自性,名爲自相,大種造色,是身自性,受是受性,心是心性,除此三外,所餘諸法,名法自性。一切有爲,皆非常相(通道諦也) ,一切有漏,皆是苦性(唯苦集諦也) ,及一切法,空非我性(通四諦及虚空非擇滅也) 。此非常等,諸法共有,名爲共相。”
各各法不一樣的特徵是自相,共同的特徵是共相。
身的自性是能造的四大種和所造的色;受的自性是領納,分苦樂憂喜捨受;心的自性是了別;法的自性是能持自性,軌生物解。
身、受、心、法都有無常,苦性,空、無我性,是一切法共有的特徵。
由觀粗的身乃至一極微,一剎那時都是無常、苦、空、無我;
觀受心法乃至一剎那都是無常、苦、空、無我。
五九 念住有幾?其中誰能斷惑?云何?
答:自性聞等慧 餘相雜所緣
“念住有三:一、自性念住,以慧爲體,此通三慧也,慧名念住者,謂由念力,令慧住境,或由慧力,令念住境,故名念住;二、相雜念住,謂慧及相應,並俱有四相爲體,互相雜故,名爲相雜;三、所緣念住,謂身受心法爲體,此是念住所緣境故。”
“三中相雜,能斷煩惱,以攝慧故,自性不能斷惑,以太減故。夫斷煩惱,必須慧解及俱有法,自性唯慧,故太減也。所緣念住,不能斷惑,以太增故,有非俱有,故太增也。”
其中能斷煩惱的只有相雜念住,自性念住是只有慧一個太少了,所緣念住是所觀所緣太多了,有非俱有,所以也不能斷煩惱。
六〇 所緣念住復分幾?
答:“所緣念住,復有三種:一、緣自相續身,二、緣他相續身,三、緣自他俱相續身。其身受心法各有三,緣自他俱,相續異故。身受心法,四各有三,總成十二。”
六一 念住云何次第?何以故?
答:説次第隨生
四念住的次第是由粗細的關係,及生起欲貪的次第,這兩個來安立的身受心法。
因為這是修行成就的規律,先從粗的觀起,身最粗先觀身念住,再觀受,心,慢慢一點點地深入細緻,最後觀法,法最細,含攝了最微細的無爲法涅槃法。
觀貪欲從身上起,因為欣求樂受,樂受是顛倒心來的,所以有煩惱未斷就要觀法。
六二 云何念住唯四?
答:治倒故唯四
“此四念住,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治彼常樂我淨四顛倒故,故唯立四。”
六三 云何雜緣、不雜緣?各有幾種?
答:“論云:四中三種,唯名不雜緣,第四所緣,通雜不雜,若唯觀法,名不雜緣,若於身等,二三或四,總而觀察,名爲雜緣。”
六四 何謂總相念住?
答:彼居法念住 總觀四所緣 修非常及苦 空非我行相
總相念住就是總的觀雜的法念住,把身受心法四個合一起觀,修非常、苦、空、非我四行相。
五六 何謂别相念住?
答:依已修成止 爲觀修念住
別相念住即四念住,由修數息觀得止後進入修觀,屬於四加行第一位。
五七 云何修别相念住?
答:以自相共相 觀身受心法
觀身、受、心、法四個的自相,共相,可以各別地緣,也可以雜一起修。
五八 何謂自相、共相?具體如何觀?
答:“身受心法,各别自性,名爲自相,大種造色,是身自性,受是受性,心是心性,除此三外,所餘諸法,名法自性。一切有爲,皆非常相(通道諦也) ,一切有漏,皆是苦性(唯苦集諦也) ,及一切法,空非我性(通四諦及虚空非擇滅也) 。此非常等,諸法共有,名爲共相。”
各各法不一樣的特徵是自相,共同的特徵是共相。
身的自性是能造的四大種和所造的色;受的自性是領納,分苦樂憂喜捨受;心的自性是了別;法的自性是能持自性,軌生物解。
身、受、心、法都有無常,苦性,空、無我性,是一切法共有的特徵。
由觀粗的身乃至一極微,一剎那時都是無常、苦、空、無我;
觀受心法乃至一剎那都是無常、苦、空、無我。
五九 念住有幾?其中誰能斷惑?云何?
答:自性聞等慧 餘相雜所緣
“念住有三:一、自性念住,以慧爲體,此通三慧也,慧名念住者,謂由念力,令慧住境,或由慧力,令念住境,故名念住;二、相雜念住,謂慧及相應,並俱有四相爲體,互相雜故,名爲相雜;三、所緣念住,謂身受心法爲體,此是念住所緣境故。”
“三中相雜,能斷煩惱,以攝慧故,自性不能斷惑,以太減故。夫斷煩惱,必須慧解及俱有法,自性唯慧,故太減也。所緣念住,不能斷惑,以太增故,有非俱有,故太增也。”
其中能斷煩惱的只有相雜念住,自性念住是只有慧一個太少了,所緣念住是所觀所緣太多了,有非俱有,所以也不能斷煩惱。
六〇 所緣念住復分幾?
答:“所緣念住,復有三種:一、緣自相續身,二、緣他相續身,三、緣自他俱相續身。其身受心法各有三,緣自他俱,相續異故。身受心法,四各有三,總成十二。”
六一 念住云何次第?何以故?
答:説次第隨生
四念住的次第是由粗細的關係,及生起欲貪的次第,這兩個來安立的身受心法。
因為這是修行成就的規律,先從粗的觀起,身最粗先觀身念住,再觀受,心,慢慢一點點地深入細緻,最後觀法,法最細,含攝了最微細的無爲法涅槃法。
觀貪欲從身上起,因為欣求樂受,樂受是顛倒心來的,所以有煩惱未斷就要觀法。
六二 云何念住唯四?
答:治倒故唯四
“此四念住,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治彼常樂我淨四顛倒故,故唯立四。”
六三 云何雜緣、不雜緣?各有幾種?
答:“論云:四中三種,唯名不雜緣,第四所緣,通雜不雜,若唯觀法,名不雜緣,若於身等,二三或四,總而觀察,名爲雜緣。”
六四 何謂總相念住?
答:彼居法念住 總觀四所緣 修非常及苦 空非我行相
總相念住就是總的觀雜的法念住,把身受心法四個合一起觀,修非常、苦、空、非我四行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