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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无为法是不是常一自在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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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為法   常一自在之法

無為法不生不滅,無來無去,非彼非此,絕得絕失

無為法 非 常一自在之法

 

常一自在之法是有為法

 

無為法不生不滅,無來無去,非彼非此,絕得絕失

不是,因为它不生不灭,无来无去,非比非此,无得无失,无造作,是常法。但不是常一自在的“我”。

答:不是。因无为法是胜义法。它不生不灭,无去无来,绝得色失。

    常一自在是“我法”。

答:无为法是恒常不变法。

答:常一自在的法是有为法,无为法不是常一自在之法。

        答:不是。无为法是不生不灭的。

不是,无为法即不生不灭,无去无来,非彼非此,绝得绝失,无造作的

十组慧观答:

不是的,无为法是不生不灭,无来无去,非比非此,绝得绝失,无造作。

常一自在,是外道执着的“我”。

无为法不是常一自在之法,无为法不是修出来的,是把烦恼障碍清除了,就显出来了,是证道、胜义法。

下部派的无为法,是以常一自在为主的,没有生灭。

 

无为法不是常一自在之法。无为法的定义——不生不灭,无去无来,非彼非此,绝得绝失,无造作故,因无为法有六个,所以不是一。因为要把烦恼障碍清除了,才能显出来,所以也不自在。

中观以下的部派(包括唯识),都认为无为法是“有体”的,本来就存在的。不是修出来的,是把障碍清除了,就显出来了,证到了无为法。下部派的无为法,也基本上是以“常”为主的,没有生灭等等。 所以无为法应该是常法,但不是常一自在之法。

文蘭 对这个帖子回复。
文蘭

无为法不是常一自在之法。

无为法即常住法:不生不灭不住异性。与无常的有为法相违。唯识认为无为法是有的,有体性的并且是常法(无生灭)。把烦恼干掉后显示出来的。

中观破法"常一自在"之自性。

答无表色不是长衣自主的法。是不生不灭不来不去的恒常法。

言无为法者,即不生不灭,无去无来,非彼非此,绝得绝失,简异有为,无造作故,名曰无为也。
不生不灭、无去无来、绝得绝失何为常,非彼非此何为一,无造作者,何来自在。所以,无为法不是常一自在之法。

1,言无为法者,即不生不灭,无去无来,非彼非此,绝得绝失,,无造作故,名曰无为也。
不生不灭、无去无来、绝得绝失何为常,非彼非此何为一,无造作者,何来自在。所以,无为法不是常一自在之法。

2,无为法是恒常存在之法,但不是常一自在之法。无为法有六,不是一;他需要在净除烦恼染污后才能显现,因此也不能自在。常一自在之法是不存在的,而无为法是存在之法。

无为法的确是恒常存在之法,但不是常一自在之法。无为法有六,不是一;他需要在净除烦恼染污后才能显现,因此也不能自在。

无为法不是常一自在的。无为法即不生不灭,无去无来,非彼非此,绝得绝失,无造作的

无为法是常法

无生灭故是常,不观待支分故是一,成就自立故是自主。

无为法不生不灭,无去无来,是诸法实性,不观待因缘,故是常一自在

无为法:即不生不灭,无去无来,非彼非此,绝得绝失,简异有为,无造作故,名曰无为。

无为法有六种:一虚空无为。二择灭无为。三非择灭无为。四不动灭无为。五想受灭无为。六真如无为。

不生不灭、无去无来、绝得绝失为常,非彼非此不能为一,无为法无自主性,因此无自在。所以,无为法是常,但不是一,自在之法。

无为法非常一自在之法

常是指一直存在,没有变化;一,独一不可分割,没有分位,不依赖任何支分。自在,不需要依靠任何因缘。

无为法是不生不灭,无去无来的,非彼非此,绝得绝失,所以是常的。

但是无为法可以分为六种,可分,则非一。

无为法不依因缘而生的,不同于有为法,不是因缘和合而生的,所以是自在的。

答:无为法是常,但不是一而是六,无为法不是自在是修所现。

  不是。无法为是不生不灭的。不生即不会生起,既然都不会生起,何来的常、一、自在?

答:无为法是常法,但不是常一自在的法;

 

常一自在法是外道执着我的有为法。无为法不是常一自在之法。无为法不生不灭,无来无去,绝得绝失,无造作的。无为法不是修出来的,把烦恼障碍清除了显示出来,是胜义法。

    所谓常一自在——常是无生灭故,一指不观待支分,自在指成就自主。

   无为法——不生不灭,无去无来,非彼非此,绝得绝失,无造作故,是常一自在法。

 

 

不是。常一自在指的是外道执有的“我”,无为法肯定不是。无为法不生不灭,无造作迁流,是常的,但不是“一”,无为法有六个,并且也是靠修才能得到的。

无为法不是常一自在之法。无为法是不生不灭、无去无来、非彼非此、无得无失,是恒常存在的法,有六个,并且不能自在,要净除烦恼染污才能显现出来。 而常一自在:是常的、是一个、能够自主的东西,还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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