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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修耐怨害忍时,为什么要观察对方的心态?

伤害是众生之自性,如火是热烧性,不应起嗔;
犹如乌云遮日,是暂时生起,不应嗔怒天空;
若以棍棒等捶打时,直接伤害我者,是棍棒,间接之彼自身亦被嗔恚唆使,不应起嗔恚;

“成立伤害是众生之自性,则犹如火是热烧性,嗔不应理。”在修耐怨害忍时,观察对方是否可以自主?是经常还是偶尔被贪等烦恼所控制,没有自在,通过怨害他人得到暂时的安乐。

如果是经常性的被烦恼控制,要么避开他,要么想办法找到解决方法治疗他的病;如果只是偶尔为之,视同“乌云遮日”,一笑置之。

通过观察对方的心态,知道对方伤害我是受烦恼支配,不能自主,如精神病人等,那我们用智慧控制自己的情绪,用智慧来解决对方对我的伤害。《入行论》中说:于今少许苦,我若不能忍,地狱之苦因,嗔恚何不除。

因为只有观察对方的心态,才能分析出他是真的想要伤害自己还是有其他的原因,然后才能做出不起嗔心的决定。

一、观察有无自在不应嗔者:

1、来害你的人,他看起来有自在权,自己想要来伤害你,但其实是由宿习烦恼种子境界现前,非理作意,因缘和合起损害心,如烦恼奴而随转故,不应生嗔心。

2、他自己全无自在,是受别人驱使来伤害你的,不应对他起嗔心。

二、观客现及是自性皆不应嗔者:

1、客现是外来的因素引起的,如虚空中有烟出现,不应该因为有烟而嗔恨天空。

2、观察是否是有情的自性,如不应嗔火烧热性,有情的自性就是要伤害你的,你避开就可以了,不需要去跟他斗,起嗔心,毫无益处。

三、观其直接间接由何作损皆不应嗔者:

1、直接对你有害的,你要嗔应该嗔刀、杖,而不应该嗔恨补特伽罗。

2、间接对你有害的人,也是因为受烦恼嗔恨的驱使来伤害你的,应憎其嗔。

因为通过观察对方的心态,就会思惟到这个人是否被烦恼所控制,不能自主没有自在,他可能是心理或者精神上有问题,这样一思维心里就会起慈悲心同情他,就更加不会起嗔恨心。

再想想他们也只是偶尔暂时的伤害了我们,犹如乌云遮日而嗔怒天空,则就更加不用理会。用智慧去观察对方的心态,自己也不会对被烦恼嗔恚充满的人而生气。

修耐怨害忍的目的,一是让自心不忿;二是用智慧解决对方伤害我们的烦恼。

怨害一定是来自外镜并非自身。通过观察对方的心态,明了对方是六道凡夫,烦恼炽盛,没有自主,为烦恼所控,就是一个重病病人,既伤害自己更伤害别人,伤害自他是凡夫的本性。如此观察,我们对他自然心生怜悯,忿恨不生,还会生起为他拔苦的悲心。

再想想他们也只是偶尔暂时的伤害了我们,犹如乌云遮日而嗔怒天空,则就更加不用理会。用智慧去观察对方的心态,自己也不会对被烦恼嗔恚充满的人而生气。

答:观察的目的是观察他人为什么会伤害我,是有伤害的自性,还是因为烦恼控制,若是因为烦恼控制,没有自在,就不应嗔有情,应嗔的是烦恼,并帮助众生解除烦恼。

若不观察,直接生嗔,将来地狱果报如何忍受。

修耐怨害忍时,初若观想对方加害原因,应观对方嗔心炽然而起之时,彼之自性,如 《入行论》云:“若时随惑转,自爱尚自杀,尔时于他身,何能不为损?”。比如对方以棍棒等捶打之时,直接作伤害应该是棍棒,往往我们都是对补特伽罗而作瞋恚。 若作是思,加害根本之因是嗔,此即自己往昔加害对方之回报,故应嗔自身。非仅如此,若不忍小小伤害而生嗔心,将来嗔恚果报成熟生于地狱之时,我能忍否?应当数数自责厌离。

另外,从对方角度来说,他对所作损害的行为不能作主,是因宿习烦恼和种子加上非理作意等因缘而现起了损恼的念头和行为,故对其生嗔不合理。犹如见到被魔所附的疯颠之人对自己或打或骂时,不能对其生嗔心,因尽力令其离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