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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耐怨害忍,安受苦忍,思择法忍三忍有什么区别?

耐怨害忍,外界带来的
安受苦忍,自己依修行而产生的苦,如打座时腿痛
思择法忍,师父所开示的法,生了思慧

三者的对镜不一样。

耐怨害忍,是外界带来的,安忍别人对自己的伤害,控制自己愤怒的情绪,因为这个情绪最终会伤害自己。

安受苦忍,别人没有伤害,自己要做的事情时需要忍的,譬如,学法时能安受听师父讲授,打坐修行时能安受腿痛。

思择法忍,理解所讲的法并认可,不再改变。法忍需要思慧修慧(至少思慧)才能生起。

三忍所缘的境不同

1、耐怨害忍:就是人家伤害我了,这时要用智慧思惟控制自己愤怒的情绪,要是情绪失控自己就会得到更多的伤害

第二个安受苦忍,安受所生众苦忍,就是我们自己身上的这个苦,这个苦就是你学不学佛法就有的,一种是你学佛之后才有的,不学佛法就有的苦:比如说生老病死这些东西,就是说你不学佛你也会病的,不学佛你也会死的;但是学佛之后也会有一些苦,比如说我们学佛之后受八关斋戒下午不吃肚子饿;拜忏磕大头手痛脚痛等等,就是我们修善法产生的苦要忍

第三思择法忍,对善知识讲的法能理解,有求知欲,心生欢喜,透过思维生起定解,不会改变。

 

耐怨害忍:能安忍外境对自己的伤害

安受苦忍:能安忍自身所生众苦,如饥渴寒热、生老病死和修行时的苦。

思择法忍:于一切法能正思择,由善观察殊胜觉慧的缘故,能于八种生胜解处,能深信不疑,生起胜解。

答:耐怨害忍:忍耐怨敌伤害之苦;

安受苦忍:忍耐修行过程中,身体上的疲乏之苦;

思择法忍,于所信之境—三宝之德,现证之境—无我真实义,所求之境—佛陀菩提心之大威力,取舍之境—欲不欲善行恶行之因与果;修习之境—所得菩提与能得之道,闻思之境—所知行境,即于无常等境如实而知,获得决定胜解。

 

1.耐怨害忍:能够忍受他人作损恼,而不与计较,皆不在念。

2.安受苦忍:对于自身所生产种种之苦,能安然忍受。

3.思择法忍:对于佛法经过如理思惟后,能产生决定的胜解与心堪忍。

此三种都从心性上说,不为外物所驱使挠动。与忍相违品有三:1.瞋恚 ;2.怯弱(无勇猛力,不能耐苦);3.不解正法,于正法不生欲乐。忍度的圆满专治自心的瞋恚、怯弱、不解、不乐等违品所修习,令除灭尽,忍辱并非观待一切有情悉离暴恶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