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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身及受用善根等三,应如何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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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身及受用善根等三,应如何修?
答 对于身体、受用和福德善根等,依照各自的情况,应当恒时修习舍护净长。这是说,身体、受用和福德善根等三者,对每一者都应作施舍、守护、清净、增长四事,说这一切都叫做“修”。因此,对于所谓的修,不应把它的范围执取得过小。
“舍护净长”:以身体和受用为例,布施自己的身体和受用,就是“舍”;护持布施等善行,不让它失坏,就是“护”;清净布施的种种障分,即是“净”;布施之后随喜自己所作的善根,使功德增长,就是“长”。这些都属于修的范畴,因此所谓的修不是独指安住修,事实上,行持各种善法等也可以称为“修”,其范畴很大。

答:身、受用、善根,如其所应,于一 一中,当恒修习,舍护净长。

四法:

 

作各种施舍是舍(身体、福报、功德都布施了)

不能把身体、福报、功德用在无意义的地方、不能大材小用了

让身、福、功德清净,不拿功德福报和身体去做不善恶事

为解脱和发菩提心而增长是长(身、福、功德都要用来解脱、发菩提心)

对自己的身体

由思惟力练习能施之心,是“舍”(做义工,去献血)

能力不足时,当保护自己,暂时不施身,是“护”

对罪过加以净治,是“净”

人身由昔日善业而获得,今后更加好好持戒,是“长”

福报、受用(比如吃的用的)

由思惟力练习能布施之心,是舍

如内外有障,胜解未熟,大悲力弱,虽然不施,但不忘施,为护

不由造罪邪命而来,是净

于布施行精进,即能使受用益增,是长

善根、功德

以三世善根施诸有情,为舍

不因恶业使善根唐捐,为护

以善根回向正等菩提,为净

随喜他善,为长

觉慧0517 对这个帖子回复。
觉慧0517

答:如《集学论》云:“以如是故,身受用福,如其所应,当恒修习,舍护净长。”也就是说我们自己的身体、受用、福德、善根等,在每一个当中,都有作布施,守护,清净,增长这四事之中,这一切都是修。

身及受用善根等三,应如何修?

答 对于身体、受用和福德善根等,依照各自的情况,应当恒时修习舍护净长。这是说,身体、受用和福德善根等三者,对每一者都应作施舍、守护、清净、增长四事,说这一切都叫做“修”。因此,对于所谓的修,不应把它的范围执取得过小。

“舍护净长”:以身体和受用为例,布施自己的身体和受用,就是“舍”;护持布施等善行,不让它失坏,就是“护”;清净布施的种种障分,即是“净”;布施之后随喜自己所作的善根,使功德增长,就是“长”。这些都属于修的范畴,因此所谓的修不是独指安住修,事实上,行持各种善法等也可以称为“修”,其范畴很大。

《集学论》云:“以如是故,身受用福,如其所应,当恒修习舍护净长。”此说身及受用、善根等三,于一一中,皆作舍护净长四事,说此一切皆名为修。故言修者,不应执其范围太小。】

《集学论》说:“由于这个缘故,对于身体、受用和福德善根等,依照各自的情况,应当恒时修习舍护净长。”这是说,身体、受用和福德善根等三者,对每一者都应作施舍、守护、清净、增长四事,说这一切都叫做“修”。因此,对于所谓的修,不应把它的范围执取得过小。“舍护净长”:以身体和受用为例,布施自己的身体和受用,就是“舍”;护持布施等善行,不让它失坏,就是“护”;清净布施的种种障分,即是“净”;布施之后随喜自己所作的善根,使功德增长,就是“长”。这些都属于修的范畴,因此所谓的修不是独指安住修,事实上,行持各种善法等也可以称为“修”,其范畴很大。

106、身及受用善根等三,应如何修?

《集学论》云:“以如是故,身受用福,如其所应,当恒修习舍护净长。”此说身及受用、善根等三,于一一中,皆作舍护净长四事,说此一切皆名为修。故言修者,不应执其范围太小。】

《集学论》说:“由于这个缘故,对于身体、受用和福德善根等,依照各自的情况,应当恒时修习舍护净长。”这是说,身体、受用和福德善根等三者,对每一者都应作施舍、守护、清净、增长四事,说这一切都叫做“修”。因此,对于所谓的修,不应把它的范围执取得过小。“舍护净长”:以身体和受用为例,布施自己的身体和受用,就是“舍”;护持布施等善行,不让它失坏,就是“护”;清净布施的种种障分,即是“净”;布施之后随喜自己所作的善根,使功德增长,就是“长”。这些都属于修的范畴,因此所谓的修不是独指安住修,事实上,行持各种善法等也可以称为“修”,其范畴很大。

答:如《集学论》云:“以如是故,身受用福,如其所应,当恒修习,舍护净长。”也就是说我们自己的身体、受用、福德、善根等,在每一个当中,都有作布施,守护,清净,增长这四事之中,这一切都是修。因此,对于修不要把它的范围执得过小。

1.根据身体和受用来说:

布施身体和受用(财物),就是“舍”;

护持布施等善行,消除违缘,护持顺缘,就是“护”;

清净布施的种种违缘障难,就是“净”;

布施之后,内心欢喜,随喜自己的功德,这个功德就得到增长,就是“长”。

2.根据善根来说:

是为一切众生的义利,善根回向无上正等菩萨,一切违缘要舍掉。为舍:

不因恶业使善根唐捐,为护;

善根没有生起的令其生起,已生起令增长,善根干干净净的增长,为净;

随喜自己的善根,功德增长,为长。

 

这些都属于修的范畴,因此所谓的修不是独指安住修,事实上,行持各种善法等也可以称为“修”,其范畴很大。

 

106、身及受用善根等三,应如何修?

答:如《集学论》云“一以如是故,身受用福,如其所应,当恒修习,舍护净长。”此说身R受用善根三,于一一中皆作舍护净长囚事,说此一切皆名为修。

四法:

 

作各种施舍是舍(身体、福报、功德都布施了)

不能把身体、福报、功德用在无意义的地方、不能大材小用了

让身、福、功德清净,不拿功德福报和身体去做不善恶事

为解脱和发菩提心而增长是长(身、福、功德都要用来解脱、发菩提心)

对自己的身体

由思惟力练习能施之心,是“舍”(做义工,去献血)

能力不足时,当保护自己,暂时不施身,是“护”

对罪过加以净治,是“净”

人身由昔日善业而获得,今后更加好好持戒,是“长”

福报、受用(比如吃的用的)

由思惟力练习能布施之心,是舍

如内外有障,胜解未熟,大悲力弱,虽然不施,但不忘施,为护

不由造罪邪命而来,是净

于布施行精进,即能使受用益增,是长

善根、功德

以三世善根施诸有情,为舍

不因恶业使善根唐捐,为护

以善根回向正等菩提,为净

随喜他善,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