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帖子和主题。

《俱舍论》十七卷总结———华藏

学习(俱舍论)第十七卷之总结:

俱舍论颂疏论本第十七分别业品第四之五从2024年11月22日开始学习,近一个月的时间已圆满学完第十七卷全部内容。

在此感恩德慧师兄的辛勤付出!一组所有学员的披甲精进!

十七卷的主要内容:

乙十:明十业道部分内容:

丙二:释业道名义:

丙三:义便明断善:

丙四:明业道与思俱转:

丙五:约处成善恶:

丙六:明业道三∶

乙十一∶别明邪命∶

甲三:杂明诸业:分四大科:

乙一:明业得果:

乙二:释本论所说三业:

乙三:明引满因:

乙四:明三重障:

本次总结我侧重温习杂明诸业的内容。

杂明诸业就是对各种的业分别地认知学习。

杂明诸业内容总共有十个:但在十七卷中只有四个:分别是:一:明业得果:二:明本论业:三:明引满因:四:明三重障:其余六个内容在十八卷中叙述:

乙一:明业得果中分六:1:总明诸业果:2:三性相对果:3:三世相对果4:诸地相对果:5:明三学相对果:6:三断相对果:且初总明诸业果者,论云:如前所言果有五种,此中何业有几果耶?颂曰:断道有漏业,具足有五果,无漏业有四,谓唯除异熟。余有漏善恶,亦四除离系,余无漏无记,三除前所除。

前面学习中知道的五个果,即:异熟果,增上果,等流果,士用果,离系果。无漏的业不感异熟果,所以要除掉一个,所以只有四果。余有漏善恶,亦四除离系。善恶业也感四个果,因为没有离系果,有漏不能证涅槃的,所以离系果没有。余无漏无记,三除前所除。其余的无漏,无记业,有三个果。

断道者,诸无间能证无为断,及能断惑,得断道名。此道有二种者,通有漏无漏也。有漏业,具足有五果者,於前断道,若有漏业,具足五果:既是有漏,能招自地可爱异熟。等流果者,谓自地中,后若等若胜,谓相似法。离系果者,断惑所证择灭无为:士用果者,谓道所牵俱有士用:谓道所牵,次解脱道,无间者用:谓道所修,未来功德,隔越士用:谓道所证,诸无为断,不生士用。

这里重点学习理解士用果分为四种。分别是:1:俱有士用果:2:无间士用果:3:隔越士用果:4:不生士用果:

一是俱有士用果,跟它同时相应的,相应俱有的那些法,同时的,俱有的,跟它同时生起来的士用果,这是俱有因,相应因,俱有因互为因果。这是它的俱有士用果,同时生起的士用果。那么它所引起的解脱道,无间道第二刹那是解脱道,解脱道是无间道引岀来的是它的果,也是士用果,但是只是差一刹那,叫无间士用果。那么以后的功德将要生出来的,叫隔越士用果,它隔一段时间的。最后,不生的士用果,就是证的择灭无为,这个择灭无为是不生法,是无为法,无为法没有生灭的,叫不生士用果。

丙二:三性相对果:

颂曰:善等於善等,初有四二三,中有二三四,后二三三果。前善等是善,不善,无记三业,后面善等是善,不善,无记的法,等取不善及无记也。将善等业,望善等法,以明果数。善等三业,色行二蕴,少分为体:善等三法,五蕴为体。

善业对善法为四果,除异熟。善业对不善法为二果,士用,增上。善业对无记为三果,除等流,离系。

不善业对善法为二果,士用,增上。不善业对不善法为三果,除异熟,离系。不善业对无记为四果,除离系。

无记业对善法为二果,士用,增上。无记业对不善为三果,除异熟,离系。无记业对无记法为三果,除异熟,离系。

提个问题:无记与不善,如何为等流?答:谓遍行不善,及见苦所断余不善业,为同类因。以身边见有覆无记,为等流果。

丙三:明三世果:颂曰:过于三各四,现于未亦尔,现于现二果,未于未果三。

释曰:此以三世业,对三业法,为果差别。以三业业,色行二蕴,少分为体:若三世法,五蕴为体。过于三各四者,谓过去业,以三世法,各为四果,唯除离系。现在世业对未来法,亦唯四果。现世业对现世法为二果,增上,士用。未于未果三,谓未来业对未来法,唯有三果,除等流,离系。不说后业有前果者,前法定非后业果故。

丙四:明诸地果:颂曰:同地有四果,异地二或三。

释曰:此约诸地业,望诸地法,为果差别。应知诸地业,唯色行二蕴少分,诸地法通五蕴也。同地有四果者,于九地中,随何地业,以同地法为四果,除离系。异地二或三者,若是有漏业,以异地法为二果,谓士用,增上:若无漏业,以异地法为三果。以前二果,更加等流,不堕界故,有等流果。

丙五:明学等三果:颂曰:学于三各三,无学一三二,非学非无学,有二三五果。

释曰:此约学等三业,以学等三法,为果差别。学等三业,唯色行二蕴少分。学无学色蕴,无漏戒也:行蕴者,道共思也。非学非无学色蕴,有漏色少分。学等三法,通五蕴也。非学非无学法,兼取三无为。

有学:见道以上的圣者,不是圣者还学都没有。无学:是阿罗汉,佛,二乘,无学是最高了,在学习佛法中是毕业了。非学非无学,既不是学,也不是无学,包含凡夫,但是还要包含三无为法。

学业以学法为三果,除异熟及离系。学业对无学法,为三果者,亦除异熟,离系。学业对非学非无学法,为三果者,除异熟及等流。

无学一三二者,谓无学业,以学法为一果,唯增上。若无学业,以无学法为三果,除异熟及离系。无学业,以非学非无学法为二果,谓士用,增上。

非学非无学,有二二五果者,谓非学非无学业,以学法为二果,谓士用,增上。以无学法为二果,谓士用,增上。以非学非无学法为五果。

丙六:明见断等三果:颂曰:见所断业等,一一各于三,初有三四一,中二四三果,后有一二四,皆如次应知。

释曰:此以三断业,望三断法,为果差别。见所断业等者,等取修所断业,及非所断业。见所断业,唯行蕴少分为体:修非二断业,俱以色行二蕴少分为体。见所断法,四蕴为体:修所断法,五蕴为体:非所断法,无漏五蕴,及无为为体。一一各于三者,谓三断业,一一各于三断法为果者。此句总标也。

初有三四一者,初谓见所断业,以见所断法,为三果:以修所断法,为四果:以非所断法为一果。言三果者,除异熟及离系。见所断法,唯染污,非异熟。言四果者,除离系,言一果者,唯增上也。

中二四果者,中谓修所断业,在二断中间,故名中也。若修所断业,以见所断法,为二果:以修所断法,为四果:以非所断法,为三果。言二果者,士用,增上。言四果者,除离系。言三果者,除异熟,等流。

后有一二四者,后谓非所断业,以见所断法,为一果:以修所断法,为二果:以非所断法,为四果。言一果者,谓增上。言二果者,士用,增上。言四果者,除异熟。

皆如次第应知者,随其所应,以上六门,所配因果,皆如次释,唯后置者,略法应尔。

乙二:释本论所说三业:如本论中所说三业,谓应作业,不应作业,非应作业非不应作业,其相云何?颂曰:染业不应作,有说亦坏轨,应作业翻此,俱相违第三。

释曰:染业不应作者,有说染污三业(身口意)名不应作,谓从非理作意生故。有说亦坏轨者,有余师说,非直染业名不应作,坏轨则亦名不应作。坏轨则者,是无记业也。应如是行住,应如是著衣食,若不如是,名不应作,违礼仪故。应作业翻此者,翻不应作,名应作业,有说善业,名为应作。有余师说,合轨则业,亦名应作。俱相违第三者,俱违前二,名为第三,非应作非不应作。若依初说,唯无记业也:依第二师释,除轨则外,余无记是也。

乙三:明引满因:就中分二:一:明业感多少,二:明引满因体。且初明业感多少者,论云:为由一业但引一生,为引多生?又为一生但一业引,为多业引?颂曰:一业引一生,多业能圆满。

释曰:一业引一生者,释引业也。依有部宗,但由一业,唯引一生,若许一业能引多生,时分定业应成杂乱。若此一生,多业所引,应众同分,分分差别,以业果别故。(分分差别者谓数死数生也)故知一业,唯引一生。

多业能圆满者,释满业也,旧云别报业也。谓一生身,圆满荘严,许由多业。譬如画师先以一色图其形状,后填众彩。一色图形,喻一引业:后填众彩,喻漏业多。是故虽有同禀人身,而于其中有具支体色力荘严,或有缺减。

丙二:明引满因体:论云:非唯业力能引能满,一切善不善有漏法皆容引满。以业胜故,但标业名。然于其中,业俱有者,能引能满:若不与业为俱有者,能引非满,势力劣故。如是种类其体是何?颂曰:二无心定得,不能引余通。

释曰:二无心定得者,二无心定者,谓无想定,灭尽定也。此与诸业,非俱有故,不为引因,但能为满。得者,善恶得也。得与诸业,非一果故,唯满非引。除此二类,所余善恶,皆通引满。

乙四:明三重障:

丙一:正明三障:丁一:明障体:

论云:薄伽梵说:重障有三,谓业障,烦恼障,异熟障。如是三障其体是何?颂曰:

三障无间业,及数行烦恼,並一切恶趣,北洲无想天。

无间业者,岀业障体,谓五无间业,名为业障:一害母,二杀父,三害阿罗汉,四破和合僧,五岀佛身血。

及数行烦恼者,岀烦恼障体。烦恼有二:一者数行,谓恒起烦恼,通上下品,二者猛利,谓上品烦恼。唯约数行,为烦恼障。上品烦恼,非数行者,虽復猛利,非恒起故,易可伏除,不说为障:下品烦恼,虽非猛利,若数行者,难可易除,故说为障。故烦恼中,无论上下,但数行者,名烦恼障。

並一切恶趣,北洲无想天者,岀报障体,三恶趣全,北洲无想天,是异熟障。问:此障何法?答:谓障圣道及圣道加行(加行者七方便行也)。

论云:此三障中,烦恼与业,二障皆重,以有此者,第二生内亦不可治,(解云:于第二生亦不得道,名不可治也)。又论云,毗婆沙师作如是释,由前能引后故,后轻于前(解云:烦恼引业,业引异熟也)。

修行过程中要知道先起烦恼,因为烦恼起了之后,才产生业,造了业,才产生果,异熟障。三个比较∶烦恼障最重,业障其次,异熟障朂轻。所以,我们要多在对治烦恼障上下点功夫。

约异熟果,决定更无余业余生能为间隔,故名无间∶或造此业,必堕地狱,中无间隔,故名无间。

丁二:约处辨:论云:三障应知,何趣中有?颂曰:三洲有无间,非余扇搋等,少恩少羞恥,余障通五趣。

释曰:三洲有无间,非余扇搋等者,除北俱卢,于三洲中,唯女及男,造无间业,非余扇等。少恩少羞者,释扇等,虽杀父母,无无间业。谓彼父母于彼少恩少爱念故,彼于父母,惭愧心微,无重恩故。故无无间。由此道理,鬼及傍生,虽害父母,亦无无间。又大德说,傍生类中,觉慧分明,亦成无间,如聪慧马。曾闻有马,人贪其种,令与母合,觉知是母,便即羞死。又若人害非人父母,不成逆罪,心境劣故(此据人从非人生也)。

余障通五趣者,余烦恼障,及异熟障,通在五趣。然异熟障,于人趣中,唯北俱卢:于天趣中,唯无想天。

对十七卷中的部分内容大致疏理了一下。此中内容都是论述业果的相互关系,业生其果,果生于其业。相互关联,互依互生。对我们在修行路上有很大的帮助,使我们在修行时,时常警觉,造此业必感其果。不生其果,先灭其因,因上下手,果定不生。我们现在主要注重是怎样对治烦恼障〔数行烦恼〕避免堕恶趣的因。最后再次感恩师父!感恩德慧师兄的辛勤教授!愿法镜师兄们在修行路上,多修善业,感多乐果,为增上生,决定岀离,最终证无上圣道。

随喜赞叹师兄们的法喜充满,披甲精进!

俱舍一组学员:华藏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