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师父

49、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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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静 | 2026-6-17 22: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1、破救破什么救?
答:唯识为破极微实有,针对毗婆沙师为规避若极微有方分或不能再分都具过失而提出的补救:极微无方分,不相合、不重叠,相触只是无间隙假名;但聚合的粗色有方分,能相合、可接触。

2、聚有合者是誰?什么体?
答:聚有合者是谁?是唯识为破除毗婆沙师为规避过失而提出的“极微无方分,不相合;聚色有方分、可相合”的补救,而反问他宗:既然你们认为单个极微不能相合,而聚色又是极微合成,能合成聚色的不是极微是什么呢?
什么体,是唯识追问外人:如果粗聚色是脱离极微单独存在,还可以说“聚色能合、极微不能合”;但是外人说由极微形成阿耨色乃至粗聚色,说明离开极微就没有独立的聚色,即聚色的体就应是极微。但外人为什么说“极微无合、聚色能合”?能够互相贴合成聚色的那个实体究竟是什么?说明外人同时承认“极微无合、聚色有合”,二者本质一体,自相矛盾。

3、總破正設二救那二救?
答:总破正设二救是指:一是外人辩论中形成的“极微无方分、不相合,聚色有方分、可相合”的正面救。二是被逼后假设的“聚色也无合”的临时补救。
修正 | 2026-6-17 22: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1、破救破什么救?
答:(有部)迦湿弥罗毗婆沙师救义:极微无方分故,无贴合。而粗聚色有方分,可相触而合。
2、聚有合者是谁?什么体?
答:有部主张极微不能相合(极微既无合,聚有合者是谁?),聚色无独立实体,唯是极微集合。所以,极微本身就是聚,极微就是聚的体。
3、总破正设二救那二救?
答:二救,即正救和假设救。
正救:极微无方分没有合,聚色有方分可以合。
假设救:聚色有方分也无合,但展转有无间生,相续生起,距离相近,假名为合。
慧帆 | 2026-6-18 16:4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慧帆 于 2026-6-19 10:52 编辑

1、破救破什么救?
       有部救: 聚色也没有合


2、聚有合者是誰?什么体?
    能合成聚色的只有极微,聚色没有独立实在的体,其体只能是极微。
3、總破正設二救那二救?
   破有部两个救: 极微无合是因为无方分,聚色有合因为有方分; 聚色没有和合,
丽媚 | 2026-6-20 09:53:29 | 显示全部楼层

1、破救破什么救?
答:是破萨婆多(毗婆沙,旧有部)极微和合之救义。
2、聚有合者是誰?什么体?
答:唯识宗的诘难:你们说只有聚色能相合,但聚色离开极微没有另外自体;极微本身不能相合,那能相合的“聚”到底是谁、依托谁而有?
聚色之体
3、總破正設二救那二救?
答:1、正救(本宗固有救义)
彼有部自宗本执:极微无方分故无合;唯有聚色有方分,故聚能合。这是他们本来固定的救义,名“正救”。
2、设救(转救、临时假设补救)
被论主诘难“聚离体即是极微,极微无合聚如何有合”之后,外人再转一层假设救言:聚色其实也无真实相合,只是极微无间邻近、前后相继,假名说“合”,并非逼近相触。
这套退让、临时假说的补救,名为“设救”。

点评

随喜赞叹  发表于 2026-6-22 15:02
帅雅馨 | 2026-6-20 22: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转智广师兄做的题



唯识49课思考题:
1,破救破什么救?
答:极微既无合,聚有合者谁?或相合不成,不由无方分。上二句徵诘(徵:通征,询问、探求。诘:追问、责问)下二句,设破转救。既聚色展轉亦無合義。
2,聚有合者是誰?什么体?
答:在书上P85页从上往下第十行,若异极微,有诸聚色,可言聚合,极微合无。体是极微。
3,總破正設二救那二救
答:P85从下往上第四行。此二救是①、正面救:聚色有合,有方分;极微无方分,无合。②、假设救:聚色展转亦无合。
心愿 | 2026-6-23 17:32:23 | 显示全部楼层
1、破救破什么救?
答:破古有部“聚色也不能合的救”。

2、聚有合者是誰?什么体?
答:聚有合是极微,体也是极微。

3、總破正設二救那二救?
答:合与不合与同处二个救。
觉度970308 | 2026-6-23 19: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1、破救破什么救?

这里所要破除的,是小乘有部外道被我方指出“极微无方分则无法聚合”之后,临时追加的两层补救辩护:一是外道正式提出的补救主张,二是论主预先假设外道还会继续转进辩解的预设救义,两类补救辩护全部予以破斥。

2、聚有合者是谁?什么体?

“聚有合者”是小乘萨婆多(有部)论师,他们主张:单个极微没有方位分限、不能互相贴合聚合,但由多个极微聚集而成的聚色(粗显物质,比如桌椅山河这类物体)可以彼此相合;聚色的本体,只是众多实有极微堆积聚合形成的复合体,并非脱离极微单独存在的另一类实体。

3、总破正设二救那二救?

二救分别是正救和假设转救:
① 正救(外道正式补救):外道眼见极微不能相合,便改口辩护“聚色本身也没有相合的作用”;但外道原本自宗承许聚色能够聚合,这套说法和自身立论自相矛盾,并非合格救义。
② 假设转救(预设外道再补救):论主预先假设,外道还会进一步转救,声称“极微不能相合,并不是因为无方分,另有其他原因”,论主一并提前破除这层潜在辩解,合为二救总破。
慧观 | 2026-6-28 10: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1、破救破什么救?
答:有部为了回避“极微和合应成六分”的过失,补救说:极微无方分不相合,但聚色有方分有相合。
唯识破:“极微既无合,聚有合者谁?”既然极微无和合,而聚色就是极微聚合成的,那聚色能和合的主体是谁?
2、聚有合者是誰?什么体?
答:极微既然没有和合,而聚色就是极微聚合成的,那聚色能和合的体是谁?
这个主体不是极微,还能是谁?
如果聚色有和合,那么这个和合的体,只能是组成它的极微上。
因为聚色本身没有独立于极微的“体”,既然极微无合,聚色的合就失去了主体,根本不成立。从而说明极微不成立,外境非实有。

3、總破正設二救那二救?
答:(1)面对论主“极微与六合,一应成六分”的诘难,有部第一正救:“非诸极微,有相合义”,极微本身没有和合;但诸聚色,有相合理,有方分故。
(2)面对第一轮“聚合者谁”的追问,论主假设有部转救说:“聚色展转亦无合义”(聚色相互之间也没有真正的和合)。只是“无间生至,假名为合”(中间没有空隙、极其接近,假名叫做“合”),实际上不真正接触。
qingdy(琴笛) | 2026-6-29 13: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题:破的救是,极微无方分,无贴合,聚色有方分,有贴合。
qingdy(琴笛) | 2026-6-29 14: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ingdy(琴笛) 于 2026-6-29 14:21 编辑

第二题,离开了极微的聚有合者是没有的,聚合者的体是极微。
聚应无合,即极微故,犹如极微;
极微应合,即诸聚故,犹如聚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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