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师父

49、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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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芳 |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1、破救破什么救?
有部(毗婆沙师)为了回避“极微和合应成六分”的过失,补救说:极微无方分不相合,但聚色有方分有相合。
唯识破:“极微既无合,聚有合者谁?”既然极微无和合,而聚色就是极微聚合成的,那聚色能和合的主体是谁?
2、聚有合者是誰?什么体?
极微既然没有和合,而聚色就是极微聚合成的,那聚色能和合的体是谁?
这个主体不是极微,还能是谁?
如果聚色有和合,那么这个和合的体,只能是组成它的极微上。
因为聚色本身没有独立于极微的“体”,既然极微无合,聚色的合就失去了主体,根本不成立。从而说明极微不成立,外境非实有。
3、總破正設二救那二救?
(1)面对论主“极微与六合,一应成六分”的诘难,有部第一正救:“非诸极微,有相合义”,极微本身没有和合;但诸聚色,有相合理,有方分故。
(2)面对第一轮“聚合者谁”的追问,论主假设有部转救说:“聚色展转亦无合义”(聚色相互之间也没有真正的和合)。只是“无间生至,假名为合”(中间没有空隙、极其接近,假名叫做“合”),实际上不真正接触。
无忧 |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1. 破救破什么救?
破有部的救。
有部为了破唯识的质疑,提出了自己新的观点:要区分极微和聚色。极微无方分,所以不能合也不能分;聚色有方分,可以相合变大,有部以此观点想规避唯识之前的诘难(唯识之前的难:极微如果可以合那还可以继续分,那就不是最小单位;或者极微无方分,那就不能跟其他极微合成粗色)

2. 聚有合者是誰?什么体?
聚色由极微构成,体就是极微,二者本质是一样的,不是除了极微之外还有个聚色。所以极微既然无方分合不了,那聚色也合不了。所以论主反问“聚有合者谁?”合者还是极微,但极微不能合,自相矛盾。

3. 總破正設二救那二救?
正面的救:极微无合,聚色有合
假设的救:聚色也无合
般.若 |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唯识二十论述记49课

1、破救破什么救?
答:破迦湿弥罗毗婆沙师(有部)的救。
有部说“极微无合,聚色有合”;
论曰:极微即无合,聚有合者谁?
既然单个极微没有贴合的作用,那由极微堆成的粗聚色,又是什么呢?

2、聚有合者是誰?什么体?
答:“汝说极微即无合义,极微即聚,聚有合者,非微是谁?”
这是唯识宗破斥有部的极微实有,物质是由不可再分的极微构成。
唯识家反问,若极微不能相合;聚色起来的粗色(山河大地)又靠什么相合?那不是极微在合,还能有谁呢?只有极微。

3、總破正設二救那二救?
答:二救:即正面的救和假设的救。
有部被问倒“其合者谁”?又换一个理由补救:
1)、聚色展转亦无合义;聚色彼此之间,只有前后无间、相续生起,假名和合,并非真的互相接触、靠近,所以名为“无合”。
2)、极微无合,无方分故;
论主:有部说聚色有方分,结果也没有合。那么极微不能合决定不是因为它有没有方分才不能合,不能以这个为理由。
宗莺A |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1、破救破什么救?
答:破救,就是破有部迦湿弥罗毗婆沙师的救。有部的救就是:极微无方分故无贴合: 聚合粗色有方分,可相合接触。

2、聚有合者是誰?什么体?
答:聚有合者是粗聚色(阿耨色以上和合色);体是有方分实色。
极微无方分故不相合,粗聚色有方分,容许极微相互接触和合。

3、總破正設二救那二救?
答:一为正救(迦湿弥罗古毗婆沙师本计:极微无方分故不相合,唯聚色有方分能相合);
二为设救(对方退步转救,自许聚色其实亦无真实相合,仅假名合)。

点评

随喜赞叹  发表于 6 天前
慧觉 |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1、破救破什么救?
唯识说极微既无合义,极微即聚;其诸聚色应不可见。他宗补救,极微是没有方分的,不相合的,阿耨色以上的这些聚拢来的粗大色法,可以有合的。

2、聚有合者是誰?什么体?
他宗认爲聚色是极微合拢、堆起来的,聚色里边都是极微,每一个极微都不能合,但是他们又说这个聚色是和合而成的,那么它是由什么和合而成的呢?由此可以推导出聚色的体就是极微。

3、總破正設二救那二救?
正面的救:极微是没有方分的,不相合的,阿耨色以上的这些聚拢来的粗大色法,可以有合的。
假设的救:聚色有方分也没有合,辗转但有无间生至(非实体相触),假名为合。

慧根 |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1、破救破什么救?
答:破毗婆沙师提出的观点:极微无和合,无方分;但聚色有和合,有方分。

2、聚有合者是誰?什么体?
答:极微。

3、總破正設二救那二救?
答:一救:极微无和合。
二救:聚色也无和合。

觉辉 |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1:破救破什么救?
答:针对前面有部的极微有方分、无方分的观点被唯识破,极微有方分则推出极微可以再细分,与极微是物质最小组成单位相违。极微无方分则推出极微相合时只能糅在同一处所,多极微相合,其空间与一个极微的空间相同,则应聚色也不可见。
迦混弥罗国毗婆沙师为了遮止有部以上过失,提出转救的办法。“极微无方分,不能合;聚色有方分,可以合成更大的粗色”来规避以前有部观点的过失。
破救即指唯识宗针对迦混弥罗国毗婆沙师的救进一步的破斥,证明极微不能合不是由于无方分。不论是有方分还是无方分,极微都不能合,以此来破除极微实有的观点。

2:聚有合者是谁,什么体?
答:聚有合者是极微,因为聚色离开极微之后就没有其它内容了。
聚有合者的体即是极微。

3:总破正设二救,那二救?
答:二救为:
正救:迦混弥罗国毗婆沙师的“极微无方分,无合;聚色有方分,可有相合。”
设救:破除迦混弥罗国毗婆沙师的观点“极微无方分,无合;聚色有方分,可有相合。”后,假设有部进一步救“聚色展转亦无合义”。
妙悟 |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1、破救破什么救?
答:破外人的补救:聚色有合,有方分故;极微无合,无方分故。

2、聚有合者是誰?什么体?
答:聚有合者的体还是极微,因为离开极微,聚色非有,聚色就不存在了。

3、總破正設二救那二救?
答:
第一救:聚色有合,有方分故;极微无合,无方分故。
第二救:聚色也无合。

点评

随喜赞叹  发表于 6 天前
Lisa |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1、破救破什么救?
答:
小乘所承许的有方分和无方分都被唯识破了之后,小乘说极微无方分不和合,但是聚色有方分可和合。
2、聚有合者是誰?什么体?
答:
小乘认为聚色是阿耨色以上聚合而成,因为有方分,可以分成六分,所以聚色也就有方分。
阿耨色也是由七个极微组成的,所以体还是极微。
3、總破正設二救那二救?
答:
聚色可和合
假设小乘救,聚色不和合

1,极微无方分,无合;聚色有方分,有合。
2,聚有合者是极微。以极微为体:实有,色法的最小单位,不可分,肉眼不可见。
3,正救:聚色有合,极微无合。
设救:极微亦无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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