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师父

43、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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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静 | 2026-5-30 20:29:36 | 显示全部楼层
44课
1、唯识如何破有部的多極微非可取?
先以有部自宗所许来破:汝宗自许凡夫眼识不见极微,五识不现其相,如何可为五识境?
以唯识论典来破:1《观所缘论》从所缘缘的角度,立量破。所缘缘需具二义:能缘识带彼相起(识上能显其相分);实有,令能缘识托彼而生。
立量:极微于五识,设缘非所缘,彼相识无故,犹如眼根等。我大乘本许极微非有,现哪怕假设极微实有,极微也只能作五识缘,不可作其所缘,如同眼根一样,五识上不现其相,太微细。
2再引《成唯识论》继续论证。不管和合还是和集相,最终都跟极微脱不了关系,均不可为五识所缘,所以不管小乘执何种外境,最终均非离识实有。

2、唯识为什么认为和合極微也不可取?
小乘补救救:极微各别有和合相,是用大,用不离体,极微实有,体既然实有,可做所缘缘【有部实有法可为五识境】
破:不论和合与否,极微体相未变,跟未和合时一样,故均不可为五识所缘。

3、何法可作所缘缘?
唯识《观所缘论》认为,所缘缘需要具足两个条件,能缘识带彼相起(识上能显其相分);实有,令能缘识托彼而生,即能引生心识的法。比如唯识所认为自识所变相分可以做亲所缘缘。
阿兰若 | 2026-5-30 20: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1、唯识如何破有部的多極微非可取?
极微在道理上说不是多,按照旧有部的说法,很多的极微,都能作为五识所缘的境,这个决定是不对的。一个一个的极微很小,眼等五识,是取不到的,眼识、耳识等缘不到那么小的极微。他们自己宗派也是这么说的,凡夫的眼睛是看不到极微的,小的极微看不到,合在一起的多个极微也是看不到的
应立量言:各别极微非五识所缘,眼等五识不可取故,如眼根等。


2、唯识为什么认为和合極微也不可取?
因为极微在和合之后跟和合之前,它们的体相并没有发生改变,所以,不管和合,还是不和合,极微还是那个极微,色等极微没有和合的时候,眼识缘不到,和合之后眼识还是缘不到

3、何法可作所缘缘?
必须具足两个条件:
第一个能缘识带彼相起:能缘识:眼耳鼻色身等这些识生起来的时候,识上必须有它的行相。
第二个有实体:只身必须是真实实体,不能是虚假的,香龟毛兔角,不能作所缘缘。因为心识必须依托这个实体对象,根境相对,识才能生起
雪蘭 | 2026-5-30 23: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1、唯识如何破有部的多极微非可取?
成唯识论曰:“非诸极微共和集位,可与五识各作所缘,此识上无极微相故”意说:“就算许多极微聚集在一起,也不能成为五识的所缘,因为五识上根本没有单个极微的相分。

2、唯识为什么认为和合极微也不可取?
唯识先对有部解释:“和合相者,即似一相,此相是用大,于本极微,用不离体,体既实有,成所缘缘”意说:“你们有部说的【和合相】就是看起来是一个整体的样子,这个相是粗大的作用相。对极微本身来说,作用不能离开实体;既然极微实体是实有的,那这个和合相也就能成为所缘缘。
成唯识论破言:“非和合位与不合时,此诸极微体相有异,故和合位如不合时,色等极微非五识境”意说:“极微聚集时和不聚集时,它的实体、性质都没有变化,所以聚集时也和散开时一样,色等极微仍然不是五识的认识对象(非五识所取)。极微和合时与未和合时,自体、相状无任何差异;未和合时极微非五识境,和合后体相不变,仍非五识境;和合相只是意识假名,非实有体,不能作所缘缘,故说不可取。

3、何法可作所缘缘?
首先所缘缘也就是【境】的定义,观所缘缘论里面说到必须具备二个条件才能叫做所缘缘。
一、谓能缘识带彼相起(说一个识要缘境的话,这个识要带彼境的相分),所缘缘(境)一定是能缘的识上有境的相分现起;及有实体,二、所缘的外境必须有实体(实法),如龟毛兔角这些没有实体,不能做所缘缘(境)。比如眼识缘境的时候,眼识上要有境的相分,当眼睛看到一个苹果,眼识上要有苹果的相分,且这个苹果必须是个实体的东西),令能缘识托彼而生,这样才能令缘苹果的眼识托彼而生,具二支义。具备这两个才能叫所缘缘,总结:需要具备两个条件,1、一个一定要有实体(实法);2、心识上一定要有境的相分。


般.若 | 2026-5-31 07:48:26 | 显示全部楼层
44、课 

1、唯识如何破有部的多極微非可取?
答:直接否认:极微各别,不可取故。有部认为每个极微独立存在,能成为眼、耳、鼻、舌、身五识的认识对象,这是不对的;因为极微各各分离,五识根本看不到、触不到,如何取?你们自宗也承认:凡夫的眼看不见极微,五识上不会显现极微的相状,怎么能说"单个极微是五识的对象",故不可取。
因明论式:
单个极微不是五识的认识对象(宗),
因为五识无法感知它(因),-
如同眼根(能生眼识,但眼识不缘眼根)(喻)。-


2、唯识为什么认为和合極微也不可取?
答:众多极微聚合的粗色,也不是五识的真实所缘。
因为极微本是各别时,五识都不能缘,再多极微聚合也是不能缘,如同眼根。眼根能生眼识,但眼识不缘眼根。

3、何法可作所缘缘?
答:所谓"所缘缘",要具备两个条件:
能认识的心识,必须带着它的影像生起;
它本身要有真实实体,能让心识依托它而生起。
两个条件都满足,才叫所缘缘。
我(唯识)根本不承认色、声、香、味、触这些"极微"(最小微粒)是实有的。假如承认它有实体、能生起眼耳鼻舌身五识,那它顶多只能算"缘"(助生条件),不能算"所缘"(认识对象)。

程红艳 | 2026-5-31 10: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1、唯识如何破有部的多極微非可取?
有部认为单个极微各别为五识所取,唯识认为眼等五识不能取单个各别极微,多个极微也取不了,这样唯识否认了有部的多极微不可取。
2、唯识为什么认为和合極微也不可取?
极微不可取,和合与非和合的极微的体相无差别,也不可取。
3、何法可作所缘缘?
所缘缘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能缘识带彼相起,识上能显现相分;2.有实体:如桌椅,不能如龟毛兔角一样,没有实在的。
觉世 | 2026-5-31 12:31:12 | 显示全部楼层
1、唯识如何破有部的多極微非可取?
答:一、首先先明小乘有部主张:小乘古萨婆多的一切有部说的极微实有、五识能取。五识能缘多极微,一一极微是实法,眼等五识可以别缘一一极微,意识缘它们的和合假相。
二、唯识破:
(1)总破:論曰:理亦非多(从正理看,实有多极微、能为五识境的说法不能成立。)
(2)别破:論曰:極微各别,不可取故(极微是单个独立、彼此分离的,(五识)无法直接感知受取。)
多极微非五识可取,立了因明的量如下:
宗:极微各别,非五識所緣;(一一极微,不能成为眼耳鼻舌身五识的现量取境)
因:眼等五識不可取故;(凡夫眼等五识,根本见不到单个的极微,也不会在眼识上显现出细相(太细微了)。若极微真是五识境,应如粗色(瓶、柱)一样,现前可得、分明可见,而实际不然。)
喻:如眼根等。 (眼根是识的增上缘,但不被眼识所缘;极微同理,虽许为色法,却不现于五识,故非所缘。)

2、唯识为什么认为和合極微也不可取?
答:假如对方有部补救说:每个极微各自有一种“和合相”(聚合后的形象),这个和合相才是五识的认识对象。有部说的“和合相”,就是看起来是一个整体的样子,这个相是粗大的作用相。
对极微本身来说,作用不能离开实体,既然极微实体是实有的,那这个和合相也就能成为“所缘缘”。
    《成唯识论》破斥:极微聚集时和不聚集时,它的实体、性质都没有变化。所以聚集时也和散开时一样,色等极微仍然不是五识的认识对象。

3、何法可作所缘缘?
答:所谓“所缘缘”,要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能认识的心识,必须带着它的影像生起;二是它本身要有真实实体,能让心识依托它而生起。 两个条件都具足,才叫所缘缘。
丽媚 | 2026-5-31 13: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10#
妙悟 | 昨天 19:26 | 只看该作者
1、唯识如何破有部的多極微非可取?
答:因为五识上无极微的相状,五识根本看不到单个的极微,所以多极微不可取。

你们自宗(新有部),也承认五识缘不到单个的极微,因为极微太小了,根本看不到。

纵然说极微是实有的,能生五识,那也只能作五识的缘(增上缘),而不能作所缘。

如眼根能生识,但是因为眼识也看不到眼根,所以眼根也只能作眼识的缘(增上缘),而不能作所缘。

2、唯识为什么认为和合極微也不可取?
答:因为极微和合位与不合时,极微的体和相都是一样的。既然不合时,单个极微非五识境,那和合时也一样,非五识境,不可取。

3、何法可作所缘缘?
答:需满足两个条件:
一心识上能显现其相分;
二本身必须有真实的实体。

点评

随喜赞叹  发表于 2026-5-31 18:09
慧觉 | 2026-5-31 15: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1、唯识如何破有部的多極微非可取?
      A、极微是单个独立、彼此分离的,(五识)无法直接感知受取。
      B、古萨婆多部自宗也承认:凡夫的眼看不见极微,五识上不会显现极微的相状,怎么能说“单个极微是五识的对象”?
      C、用因明逻辑立论:
      单个极微不是五识的认识对象(宗),“因为五识无法感知它(因),如同眼根(能生眼识,但眼识不缘眼根)(喻)。

2、唯识为什么认为和合極微也不可取?
     极微聚集时和不聚集时,它的实体、性质都没有变化。所以聚集时也和散开时一样,色等极微仍然不是五识的认识对象。

3、何法可作所缘缘?
     A、必须带着它的影像生起能认识的心识,

     B、它本身要有真实实体,能让心识依托它而生起。

宗清 | 2026-6-1 22: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唯识如何破有部的多極微非可取?
  答:   有部认为极微单个独立、彼此分离的,外境是由多种极微合起来的。但是五识无法直接感知受取各个极微,太小根本看不到,也摸不到,五根没有一个能缘到。再说即使极微实有,也只能做缘,不能作所缘。故言非可取。
二、唯识为什么认为和合極微也不可取?
  答: 有部认为,极微各别,和合后成“似一粗相”(如瓶、柱);此“和合相”是极微的用(作用),不离极微自体(体);体实有,故和合相可作五识所缘缘。
但《观所缘论》对此加以破斥:即使极微是实有,但极微太小,识上没有它的相,故是缘非所缘缘;这样的极微和合成一个粗大色法,同样没有它的相。何况有部也认为和合的粗色是假法,假法不能带相,故仍不可取。
三、何法可作所缘缘?
 答: 作所缘缘须满足2两个条件:
       第一,能认识的心识,必须带着它的影像生起;
     第二,它本身要有真实实体,能让心识依托它而生起。

点评

随喜赞叹  发表于 2026-6-2 15:05
清静 | 2026-6-4 22: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1、唯识如何破有部的多極微非可取?
答:①古萨婆多认为:极微实有、是常法;外境是多极微堆积,五识能取。
①总破。论曰“理亦非多”。有部所执外境是实有多极微、能作为五识境的观点,从道理上不成立。
②别破。论曰“极微各别,不可取故。”单独的极微,彼此分离,眼等五识看不到、无法直接感知。有部自宗也承认,凡夫的眼识看不到极微,因为极微太小,五识上不显现其相。
③立量破。“各别极微非五识所缘,眼等五识不可取故,如眼根等。”即单个极微不是五识的所缘境,因为极微太小眼等五识取不到,如眼识看不到眼根。或“聚色多极微,非五识所缘,极微各别,五识不取故,如眼根等。”
④结论:有部认为由多极微堆积而成的外境,缘不到、看不见,不可取,如此实有外境并没有。

2、唯识为什么认为和合極微也不可取?
答:①《成唯识论》中说:并不是诸极微共和集就可作五识的所缘,因为由极微合成的粗相本身就是极微,极微太小识上没有它的影像(相分),看不到。
②有部就补救认为,极微的和合相,可以作五识的境。其和合相:是看起来好像整体的一个相,此相是极微的作用相。对极微本身来说,作用不离实体;既然极微的体是实有,作用也应是实在的,故和合相可以取、能成为所缘缘。
③《成唯识论》破。无论极微和合与不和合,其实体、性质都没有变化。既然单个极微看不到,再多的极微和合的色等,仍然取不到,看不见。

3、何法可作所缘缘?
答:所缘缘即境,需具足二个条件:一是能缘识带彼相起。能缘的识上带着它的相生起,识上要有它的影像、相分;二是有实体。即所缘的外境必须有实体,能令缘境的识依托实有的体而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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