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师父

42、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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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 | 2026-5-29 05: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43、课 

1、唯识是如何破胜论派境一之实执?
答:“且彼外境,理应非一”。这是总破。
胜论派:执外境有分色 = 粗色,如山河大地,是五识的现量境,能被五识所见。
有分色是有分色和合成粗色,分色 = 极微 = 细色,他们认为是实有、恒常不变的,不是五识的现量境,只能比量而得知。
既然分色不能被五识所取,怎么能合成出一个能被五识所取的有分色体(外境)呢?
a有分色异于分色,不可取。因为,有分色体是由分色组成,离开了分色,就没有粗色的外境。
B有分色非异于分色,亦不可取。如果有分色非异于分色的话,那就是,有分色和分色是一样的,既然分色不能所缘,合成的有分色也是不可取的。
打个比喻:一片树林,是有一颗一颗的树组成,如果把树都移除,“林”就不存在了。“有分色”=林,“分色”=树。所以胜论派实执“境外为一”是不可取的。

2、有分色与分色是什么关系?
答:- 体用关系:
- 分色(极微)是体:真实、常住、不可见的微细实体。

- 有分色是用/聚:由众多极微和合而成的一体粗境,可见可触。

- 一与多的关系:
​- 胜论执:有分色是“一”(整体是一个实有体);
​- 分色是“多”(众多极微);

3、有分色異於分色为什么不可缘?
答:胜论师外在的山河大地的有分色的可见、可缘之相,全部来自分色(极微)的聚集。
而我宗说“有分色体异诸分色,不可取故”原因有二:
a 现量相违:极微是最小单位,是五识不可缘的实有,但眼识等能见的山河大地等有分色。如果五识缘取的是极微,眼识是不可现量缘取,只能比量获得;故在现量中就已经相违了。
b 体性差异:有分色若异于分色,别有真实自体,等于在所有可见可缘的分色之外另立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抽象实体。一旦把二者判为异体实法,有分色就失去了一切可被感知的相貌,沦为无法被五识缘取的“虚无之法”,因此说异则不可缘。
清静 | 2026-5-29 18: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7组宗露师兄:
1、唯识是如何破胜论派境一之实执?
答:胜论派执着“外境为一”。它的观点是:有分色(整体)异于分色(部分)实有的执着。「有分色体,异诸分色,不可取故」,执着外境是“一”,是不对的。“有分色”是个整体,是个总的东西,是粗的,是能被识所能缘到的,是生灭无常的;“分色”是部分,是细的,是恒常不变的,若离开它的分色(组成部分),是没有道理的,也是根本不存在的,譬如一片树林,如果把树都移除,这片地方还成林吗?只有把很多的树种集在一起才能叫“林”,离开树,“林”就不存在了。“林”的体是没有的,也就是说没有树就没有林。“有分色”(林)是很多个“分色”(树)堆集起来的东西,离开堆集起来的“分色”,“有分色”的体也就不存在了,所以说,把“分色”(树)去掉,那“有分色”(林)是没有的,所以胜论派实执“境外为一”是不合理的,亦是“不可取”之!


2、有分色与分色是什么关系? 
答:“有分色”‌ 是粗色,两两合成合有三微,三三合成七微,七微复合生为十五子微,再再和合合成更粗色法,如山林大地等整体。其特性是能被五识所能缘到,是生灭无常的。
“分色”是细色,是指其地水火风之极微性,细小到无法再分,体无生灭,恒常不变,即使劫坏,亦不断灭,散在空中。是无法被五识直接所缘到。


3、有分色異於分色为什么不可缘?
答:1、 分色是极微(微细、常住、实有),地、水、火、风的极微,体极小、不可分、常住不灭,是实有的,是比量境,不是眼识等五识的境,因为太微细,五根五识根本取不到,只能靠比量知道。
2、 有分色是极微和合的粗色(苹果、树林、山、瓶等),是两两极微合生“子微”,辗转和合,成粗色(有分色)。也是实有,是眼、耳、鼻、舌、身的现量境,为五识可緣,可以直接看到、摸到。所以有分色異於分色不可缘。
清静 | 2026-5-29 18:47:17 | 显示全部楼层
1、唯识是如何破胜论派境一之实执?
答:胜论外道认为:外境整体是一,有分色的整体是独立实有,有分色由分色形成。
①总破。唯识以论“且彼外境,理应非一”总破外境是一。胜论外道所执的实有外境,从道理上不应是单一整体。
②从道理破。论以“有分色体,异诸分色,不可取故”,说明常的、实有的分色不能产生无常的、粗的有分色。外道 “所執是一粗有分色,異本極微實有體者,諸有分色體不可取故。如山地等。”有分色的整体,若离开了分色,缘不到、看不到。如一座山,若离开土石、草木等分色,哪里还有一座独立实有的“山”这个有分色?既然山不存在,也就看不到了。
③立量破。“汝有分色非异分色,异诸分色不可取故”,即胜论外道的有分色并不是与分色分开,因为离开分色的有分色看不到。 如果外道不承认有分色与分色异,为避免随一过失,又立量“汝有分色体异汝诸分色不可取,许实句色故,如细分色”。即胜论的有分色体不同于分色,不存在、看不到,因为他们许“实句色”里面的色没法看到,如细分色。
④结论:胜论外道所执的有分色即粗色,若离开它的组成部分,并不存在独立实有的整体。所以,外道所执的外境整体是一的色,是没有的,从而破掉了胜论派境是一的实有执着。  

2、有分色与分色是什么关系?
答:有分色:指有部分的整体粗色,其特点:是无常、有生灭,是粗色,五识能见。分色:指构成整体的细分部分,其特点:常恒不变、实有,是细色,非五识境。
有分色与分色,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有分色是由分色形成,分色是有分色的组成部分;通过分色才能形成有分色,若无分色就无有分色。


3、有分色異於分色为什么不可缘?
答:有分色是整体的粗色,是无常、有生灭,五识能缘;分色是形成整体的部分,是常的、实有不变,是细色,非五识所缘,如极微。
有分色异于分色:一是恒常不变的、非五识所缘的分色极微,如何能形成无常的、五识能缘的粗色?特性不同生不出来,故不可缘;二是即使分色能形成有分色,但有分色若离开了分色,并不存在,故不可缘。如一座山,若离开组成它的土石、草木等,并没有实在的山,故缘不到、看不到。
宥德 | 2026-5-30 13:3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宥德 于 2026-5-30 13:34 编辑

1、唯识是如何破胜论派境一之实执?
----且彼外境,理應非一。汝有分色非異分色,異諸分色不可取故,猶如分色;
      若不成立,
      汝有分色,定非異於諸細分色,汝宗自許實句色故,如細分色。

2、有分色与分色是什么关系?
      有分色与分色,应非一;有分色可取,分色不可取故
      有分色与分色,应非异;异诸分色,不可取故

3、有分色異於分色为什么不可缘?
------离诸分色,有分色亦不可取。如山地等,一一段别,即是分色,豈離於此,别有一實粗有分色
帅雅馨 | 2026-5-30 21: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42、课 

1、唯识是如何破胜论派境一之实执?
胜论外道认为外境是从两两极微在一起合生一子微,子微并本,合有三微,三个三个相合,又生一子微,这样辗转成三千大千世界,体唯是一,为识等境,他们认为极微太小,前五识缘不到,合成大的有分色,可以为识所缘。

论主说:你胜论外道有分色的体,如果跟分色体不是一样的,那分色合成的有分色,怎么可能缘到呢?是不可见的,是缘不到的。
分色是常恒不变的,有分色是生灭的,恒常不变的东西怎么可能生出来一个有生灭的东西呢?


 
2、有分色与分色是什么关系?
胜论外道认为两两极微(父母)合在一起生一个子微(有分色)

3、有分色異於分色为什么不可缘?
唯识说:你胜论认为分色前五识没办法见的,既然前五识没办法见到分色,那分色合成的有分色,怎么可能缘到呢?

觉世 | 2026-5-31 11: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1、唯识是如何破胜论派境一之实执?
答:一、胜论派境一之实执是什么?
胜论派认为:
分色 = 极微:地水火风,常住、实有、不可分、多体。
有分色 = 粗色(瓶、山):由极微和合而成,离极微别有一体、实有、唯一。和合是实有法,把多极微合成一个实有整体。
总结胜论境一之执:有分色(外境)是心外实有、独立一体、与极微异体、由和合而成一的无常实法。

二、唯识宗指出其中的矛盾以破之:
(1)若分色实有常住,则其和合不能产生无常之有分色;若和合能生无常之有分色,则分色自身必非常住实有,与其“常、实、不可分”定义相违
(2)进一步破析:分色既非现量所见,那么依众多分色和合所成的有分色,如何能成为现量对象?就好象说:依不可见的“分色”,产生出来可见的“有分色”。这里明显有逻辑错误,导致“外境唯一”说无法成立
比如山,你看不到山,为什么呢?山是用一个一个的分色组成起来,那么你的眼根是看不到分色的,所以也看不到山。
(3)窥基大师立了个量:汝有分色非异分色,异诸分色不可取故,犹如分色。
前陈        后陈=宗        因        喻
汝有分色        非异分色        异诸分色不可取故        犹如分色

假如你又说:谁说的有分色是异于分色的,是不可取的呢?那就有随一不成的过失了。应更破云:
前陈        后陈=宗        因        喻
汝有分色,        定非异于诸细分色        汝宗自许实句色故        如细分色
你这个有分色决定不能跟组成它的细分色不一样,决定应该是一样的。为什么?你们自己主张是实的色,比如细分色。这又回到前面所说的逻辑,常法不能生出一个无常法。



2、有分色与分色是什么关系?
答: 关系:
1、体:
(1)分色:细的色法、又叫极微,胜论派认为常、实、不可分的最小色法单位;
(2)有分色:粗的色法,也是离识外实有,是一个整体实法(如瓶是一个实有体),不是假名。
         有分色与分色也是整体与部分,各别是一个实有体。
2.用:
极微为因,粗色为果;因果俱实。
分色能生粗色,是因;有分色由极微和合而生,是果;因是常,果是无常;但因果都是实有。


3、有分色異於分色为什么不可缘?
答:一、有分色体异则不可取:有分色体是异于分色的,是独立的另一个东西。但这个“异
于分色的有分色”,在分色之外,根本取不到、不可得、不可缘。
离了石头、土、草、树(分色),你能另外找到一个 “山”(有分色)吗?所以山不能是离分色别体实有;把瓶打碎成极微,“瓶” 这个一体也没了。
如果 “有分色” 是异于分色的实有体,那你把分色拿掉,它还应该还在那里,但事实上完全找不到,故不可取、不可缘。
   二、多不能成一,异体则无关。
分色是多极微,有分色是一体;若二者异体等于多是多、一是一,互不相干;那么多极微如何生出一个完全异体的“一”呢?这样逻辑不通;既不通,这个 “一” 就不知从何生起,也无法被缘取。
宗清 | 2026-6-1 22: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唯识是如何破胜论派境一之实执?
答:且彼外境,理应非一(因为你的整体离不开部分)
唯识宗用:汝有分色体,异汝諸分色 实不可取。外境不应是一,外境粗色可以被前五识所现量见到的是有分色,有分色是无常法,是生灭法,如山、瓶等,把它一段一段开分,分成众多部分,分到最后就是分色了(极微了),看不到了,因为分色是前五识所不能现量所见的。所以外境不应该是一个整体的。

二、有分色与分色是什么关系?
答:分色(母)细,在先、能生 实有的;
   有分色(子)粗,在后、所生 实有的。
   胜论派:它们各自都是独立的实有的法,
   唯识派:有分色实依分色而立的,相有分合。体应该一样。

三、有分色異於分色为什么不可缘?
答:所执的那个粗的有分色,和它原来实在有的极微的体是不一样的,这些有分色的体是不能被五识所缘,因为离开小的,大的就成立不了。比如:山河大地,你把它一块一块的切小的分色,小的离开了,就没有一大块的粗的有分色。
分色(极微)是不可见的,五识不能直接缘取。于部分之外的整体,就像龟毛兔角一样,是不可被五识现量缘取。
宗莺A |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43、课

1、唯识是如何破胜论派境一之实执?
答:“且彼外境,理应非一”。这是总破。
胜论派:执外境有分色 = 粗色,如山河大地,是五识的现量境,能被五识所见。
有分色是有分色和合成粗色,分色 = 极微 = 细色,他们认为是实有、恒常不变的,不是五识的现量境,只能比量而得知。
既然分色不能被五识所取,怎么能合成出一个能被五识所取的有分色体(外境)呢?
a有分色异于分色,不可取。因为,有分色体是由分色组成,离开了分色,就没有粗色的外境。
B有分色非异于分色,亦不可取。如果有分色非异于分色的话,那就是,有分色和分色是一样的,既然分色不能所缘,合成的有分色也是不可取的。
打个比喻:一片树林,是有一颗一颗的树组成,如果把树都移除,“林”就不存在了。“有分色”=林,“分色”=树。所以胜论派实执“境外为一”是不可取的。

2、有分色与分色是什么关系?
答:- 体用关系:
- 分色(极微)是体:真实、常住、不可见的微细实体。

- 有分色是用/聚:由众多极微和合而成的一体粗境,可见可触。

- 一与多的关系:
​- 胜论执:有分色是“一”(整体是一个实有体);
​- 分色是“多”(众多极微);

3、有分色異於分色为什么不可缘?
答:胜论师外在的山河大地的有分色的可见、可缘之相,全部来自分色(极微)的聚集。
而我宗说“有分色体异诸分色,不可取故”原因有二:
a 现量相违:极微是最小单位,是五识不可缘的实有,但眼识等能见的山河大地等有分色。如果五识缘取的是极微,眼识是不可现量缘取,只能比量获得;故在现量中就已经相违了。
b 体性差异:有分色若异于分色,别有真实自体,等于在所有可见可缘的分色之外另立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抽象实体。一旦把二者判为异体实法,有分色就失去了一切可被感知的相貌,沦为无法被五识缘取的“虚无之法”,因此说异则不可缘。
妙芳 |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1、唯识是如何破胜论派境一之实执?

论曰:有分色体,异诸分色,不可取故;
异诸分色执有分色体,不可取。
离开分色的有分色是找不到的。
有分色是由细色组成的粗色,分色是指极微,细的不可分的色。
2、有分色与分色是什么关系?
分色:极微或更小的部分。
有分色:由分色和合而成的整体色法。
3、有分色異於分色为什么不可缘?
如果整体的有分色离开了分色各个部分而独立存在,那这个有分色就找不到了。
你离开瓶子的碎片、颜色、形状等任何一部分,就根本找不到一个独立的“瓶子自体”。所以,这种“离开于部分的整体”在实际认知中是无法被缘取的。
心愿 |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1、有部之眼识是如何了知境的?
答:古萨婆多师说:如:色法的体是多个极微合成的粗色。故色法是实有,而这些实有的境,是眼识等所缘,因为每一个极微,体都是实有。
经部是众多极微合成的粗色,是假的色。眼識也可以緣假的境,既然阿耨色是假的色,那阿耨以上的合成色都是假法,眼識就不能緣;阿耨色以上的法,都不是实有。而五识是以实法为所缘境,对于阿耨以上和合的假色,五识是不缘的。色等五尘是眼等五识的所缘境,因为每一个极微都是有实体的,色等五尘都可以成为眼等五识的所缘境。眼等六识不緣假法,因为有实体的東西才能生起识。
2、经部之眼识是如何了知境的?
答:經部説:多個極微通過和合,形成了粗的色。極微是很小的色,眼识是看不到的,所看到的也是極微和合的假色。
經部認爲:極微是實有的,但是太小了,五识看不到,不是五识所能緣的境;因为極微的相太細,五识里显不出它的相。怎麽才能看到色?由七個極微和合形成一個阿耨色;反复和合,合到最后就是我們所看到的粗大的色,這個阿耨色以上的色粗,明顯,这个时候,五识上有它的相,可以作为五识的境。
一个一个实有的极微太小,没办法缘,必须合在一起,形成粗大的加上,五识才能缘到。
所以,论里说:實有的極微是非常小的,但是它是有實體的,它們和合成一個假的色,粗的、看得到的,但是體是假的,因爲它不是實有的極微,而是實有的極微所组合成的假色。这是经部的説法。

3、新有部之眼识是如何了知境的?
答:新有部感到「和合」有毛病,就説「和集」,他認爲極微不是和合,而是和集。
新有部説:由極微合成的粗色,既不是一個個極微作爲眼等識所緣,也不是和合的假相作爲眼等色所緣,而是「和集」。
新有部认为古有部的五识上没有极微相,五識很粗,極微是很細的東西,五識根本取不到相,所以,极微不是所緣的境,

又説,色.聲.香.味.觸这些法,各有各的相,在这些相里,有一部分是现量境。这些极微互相資助,都有一个和集相,既然極微上面有相,這個相當然是實有  的,每一個極微都有这個相,並不是如經部説的,和合起來的一个假相

每个极微上的相都能生起一个跟自己相似的识,就是能緣它的识,所以,极微可以給五個识作所緣緣(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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